存折白纸黑字35900元,银行却说查无此账!62岁大爷硬刚到底,法院判了
河南商丘民权县,62岁的李大爷拿着一本珍藏二十多年的旧存折到银行取钱,存折页面清晰打印着余额35900元,还盖着当年信用社的公章,可柜台工作人员查询电子系统后,直接告知大爷:系统里找不到对应账户,这笔钱没法取。
这本存折1999年开户,2004年8月大爷取走800元后,账面结余定格在35900元。之后多年大爷没有支取,时隔二十多年才想起这笔存款,本以为凭存折就能顺利拿钱,却被银行一句话堵了回去。
大爷不甘心,接连多日往返网点沟通,银行几番拉扯后,勉强分批次兑付了18000元,剩下17900元死活不肯支付。银行说辞前后矛盾:一审时称系统无账户记录,上诉到中院又改口,猜测大爷早已挂失支取存款,甚至推脱这笔钱是大爷和前信用社员工的私人借款,和银行储蓄业务无关,全程拿不出任何佐证材料。
一身硬气的大爷不愿自认倒霉,直接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法庭。
一审判决:存折是法定存款凭证,银行全额还本付息
法庭审理明确,加盖银行公章、记载完整户名账号与交易流水的存折,是储蓄合同合法债权凭证,大爷已经完成初步举证。
银行主张钱款已支取、账户注销、属于私人债务,就必须拿出挂失回执、取款签字凭证、销户台账等证据;仅以“系统查不到记录”抗辩不能成立。系统升级、数据迁移、老旧档案保管缺失,都属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漏洞,风险不能转嫁给储户。
一审法院判令银行一次性偿还剩余17900元本金,同时按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多年利息。银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核查全部卷宗,银行自始至终无法提供任何能反驳存折效力的纸质档案、业务流水。所谓“挂失取款”“私人借贷”全是空口说辞,没有一条证据支撑。
法院最终裁定:银行举证不能,自行承担不利后果,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案件诉讼费用全部由银行承担 。
网友热议
白纸黑字盖章的存折都不认,老百姓存钱还有什么保障?
系统丢数据是银行的责任,不能让储户买单,大爷维权做得太对!
很多老存折历经系统更迭容易出纠纷,遇到拒付一定要走法律途径,法院会为储户撑腰。
普法小贴士
根据《民法典》《商业银行法》,存折、存单属于银行出具的有效存款凭证。银行以电子系统无记录拒付时,举证责任在银行;无法证明钱款已结清、存折虚假,就必须按凭证足额兑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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