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追不到钱?试试把股东"薅"进来
判决胜了,一查对方公司账户剩832块——这种案子我见太多了。当事人问我"是不是没戏了",我说公司没钱≠老板没钱,关键看你会不会追股东。
几条路:一人有限公司,直接把股东列共同被告,举证倒置(《公司法》第63条);股东认缴出资没到期的,符合条件可以出资加速(九民纪要那条);股东抽逃出资的,代位诉讼追;还有个狠招——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执行阶段就能办,不用另诉。
我那个胡某2000万执行案,人逃了,但我们顺着他老婆、他关联公司、他小孩的留学缴费一路摸,再从社交媒体定位到人,最后追回700多万。执行法官一开始也说"查无财产",问题是你查得够不够深。
陈律师金句:公司是个壳,壳破了,里面的人才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