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一直强调,律师要有取证思维,要有取证的手段,但更要注意取证四条红线,踩了前功尽弃
侦察思维再牛,红线不能踩,四条红线记死:
别窃听——住宅、办公室、车里安设备,那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诉》管的,证据直接排除;
别找私家侦探——很多"商务调查公司"干的是蹲守、跟踪、查开房,这条线一踩,你律师都跟着悬;
别硬撬个人信息——配偶社保、微信好友列表、通话详单,这些要走法院调查令或公安协查,自己爬,违反《个保法》;
别诱供逼供——谈话可以设计,但不能锁门、不能威胁、不能"不说别想走",否则笔录作废。
我团队接案第一件事先问:"证据怎么来的?"——来历不明的"好证据",我宁可不要。案子可以输,职业底线不能破,这是我八年检察官带出来的习惯。
证据是刀,刀把得握在合法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