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男子和女友通过网络相识,确认恋爱关系后开始同居,女友多次要求男子购房,买车以及装修等婚嫁相关事项,而月收入只有5000元的男子无法支付,只能变卖自有房屋,车辆,向亲友借款和网上贷款等方式,套取现金转账给女友,女友要求他在转账的时候写明:自愿赠予,无须返还。男子共转账141万元后被网贷追讨债务而深陷泥潭,被迫和女友分手,后来越想越不对,把女友起诉法院要求退还141万,而女友却说,都是男子自愿赠予。
男子在2023年9月在网上认识了女友,俩月后就确定了关系,开始同居。
刚在一块儿,女友就提了不少要求,买房、买车、装修,样样都跟结婚挂钩。
男子就是个普通工薪族,一个月到手5000元,哪扛得住这么折腾。
但为了能成家,他把自己的房子和车都卖了,又找亲戚借,还从网上贷款,前前后后给女友转了141万元。
转钱的时候,女友让他备注“自愿赠与,无需返还”。
钱转出去了,债也背上了。男子被催债催得焦头烂额,这段关系也走到了头,两人分了手。
人财两空的刘强越想越不对劲,就把女友告了,要求退还这一百四十一万。
女友那边也没出庭,就递了份材料,说钱都是刘强自愿给的,凭什么还。
法院审理的时候看得挺透,所有转账都发生在俩人筹备结婚那阵子,每笔钱都奔着婚房婚车去的,这就是婚约财产。
男子一个月才挣5000元,那些钱全是卖房卖车借来的,备注里的“自愿赠与”压根不是真心话,是被逼着写的。
聊天记录也摆在那儿,王芳拿结婚当条件,不断催着他掏钱。
法院认定这笔钱不是普通赠与,属于彩礼性质,判女友返还118万,女友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女友打着结婚的旗号要这要那,把男子榨干了一脚踢开,法律没惯着她。
那些“自愿赠与”的备注也没挡住法院的火眼金睛,这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恋爱里的大额转账,备注写得再漂亮,也抵不过法律对真实目的的审查。
有人说这男子的傻,自己一个月挣5000元,砸锅卖铁给女友凑100多万,图啥?可他也是被感情拿住了,想娶媳妇,女方逼得紧,他只能硬着头皮上。
女友这边就有点太精了,要房要车要装修,全都跟结婚挂钩,逼着男的掏钱。
掏完钱不算,还得备注“自愿赠与,无需返还”,步步为营。
这哪是处对象,分明是下套,她心里清楚得很,只要这俩字写上,以后翻脸她就能拿这个当挡箭牌。
法院这回看得很透,没被“自愿赠与”四个字唬住,而是看钱从哪来的、为什么转的、俩人当时什么关系。
一个月挣5000元,几个月凑出100多万,卖房卖车借网贷,这能叫自愿?谁自愿往火坑里跳?聊天记录一摆,女的一直拿结婚当条件催钱,这摆明了就是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结婚,现在婚没结成,钱就得吐出来。
法院判返118万,留了一部分没全退,估计是考虑到两人同居期间日常开销。
这个分寸拿捏得挺公道,既没让女的占便宜,也没全盘否定男的付出。
女的还不服上诉,二审直接维持原判,说明这案子事实清楚,没啥可辩的。
这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恋爱期间大额转账,别管备注写得多漂亮,法律看的是实际目的。
要是奔着结婚去的,婚没结成,钱大概率能要回来。
反过来也提醒一些人,别拿结婚当筹码,把对象榨干了就甩,法律不认这种“自愿”。
《民法典》第663条,关于赠与撤销的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女方的行为已经构成对男方财产权的侵害,以结婚为诱饵让他负债累累,法院据此认定这笔钱不属于普通赠与,而是婚约财产,应当返还。
简单说,打着结婚旗号拿钱,结不成婚就得退,跟备注写什么没关系,法律看实质。
内容来源于: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