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民日报终于发声了,您的导向一言九鼎,一锤定音,全国人民期待好久、好久,好漫长啊,那“奔富”这两个字中国人还能能用吗?200万赔款还有法律效率吗?那些被告破产的小微企业主还有翻身的机会了吧?茉莉奶白还有喘气的机会是吧?
“奔富”这两个字当然能用,但用之前得先搞清楚归谁。官司打了好几年,上海知产法院已经判了,侵权方得赔100万,不是200万。商标这东西,谁先注册、谁在用,法律看的是证据,不是谁嗓门大。
小微商户的事法院也考虑到了。嘉禾有个母婴店卖了假奶瓶,罚了2000块,法院没一棍子打死,而是讲清道理、让商户认错认罚,案子就结了。执法要严,但也给活路,翻身的机会从来都是自己挣的。
茉莉奶白赔了LV一千多万,那是一审判决,人家已经说了要上诉。判决还没生效,品牌还在运营,头像都换成彩色的了。喘不喘气,看的是后续怎么走法律程序,不是谁一句话就能定生死的。
人民日报的表态把方向讲清楚了,但具体案子该怎么判,法院自有分寸。舆论可以监督,但不能替代法庭上的证据和法条。老百姓关心的不是谁赢谁输,是法律能不能一碗水端平,让守法的不吃亏,让耍滑头的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