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企业老板最容易被忽视的雷
大家好,我是北京陈炜律师。
五年企业反舞弊,我最深的感受是:很多老板被高管坑了几百万,还在走劳动仲裁。
销售经理把客户带到自己开的公司、采购总监吃回扣、财务把公司钱转到亲属账户——这些在法律上都叫职务侵占(刑法271条)或挪用资金(272条)。但很多老板第一反应是“让他赔钱走人”,民事起诉一打一年多,对方早就把钱挥霍完了。
正确打法:发现苗头立刻固定证据——查银行流水、查合同台账、查报销单据、查聊天记录。证据够了直接报案,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6万(北京),一旦刑事立案,公安可以查封冻结、可以限制出境、可以网上追逃。民事追不回来的,刑事一介入,对方家属会主动来退赃换谅解。
我办过一个营销腐败窝案,一个区域经理三年吃了公司120多万回扣。民事起诉的话,对方可以说“这是行业惯例”;刑事一立案,他主动退了100万换不起诉。
老板对高管最大的仁慈,往往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