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强烈要求:视同缴费、丧葬费等待遇与公务员标准统一
2014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轨后,计算框架实现统一,但企业、机关退休人员多项配套保障仍执行两套规则,大量企退人员通过各类政务渠道呼吁统一待遇标准,诉求集中在工龄核算、补充养老、身后抚恤、遗属补助几方面。
两者核心差距体现在五处:一是视同缴费指数标准不同,同等工龄下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更低;二是职业年金为机关强制缴纳,企业年金自愿设立,覆盖人群极少;三是丧葬费、抚恤金核算口径分离,公务员抚恤计发额度、年限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四是遗属生活补助申领门槛、发放标准不一致;五是早年工龄认定范围存在区别,国企老职工待遇核算吃亏。
广大企退人员提出三条务实诉求:统一全国视同工龄与指数核算规则,消除身份带来的养老金差额;整合丧葬抚恤相关政策,不分单位性质执行一套计发标准;设置多年过渡倾斜机制,每年调整养老金时向低收入企退群体倾斜,同时大力推广企业年金。
现阶段各地已分步推进均衡改革:逐年上调企业遗属抚恤标准,养老金定额调整持续提低,出台政策降低企业建立年金的门槛,税务、人社联动严查企业低基数参保问题,从源头缩小待遇分化。
受历史资金渠道、缴费机制、基金承载能力限制,待遇统一无法一步到位。改革采取渐进模式,短期抬高企业退休保障底线,中期补齐补充养老短板,长期统筹各类抚恤补助制度,稳步缩小两类群体的养老保障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