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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告中国,要求中国必须接受南海仲裁结果!7月12日,正值所谓南海仲裁裁决公布

日本警告中国,要求中国必须接受南海仲裁结果!7月12日,正值所谓南海仲裁裁决公布十周年,日本外务大臣茂木敏充专门发表声明,宣称这份裁决对中国和菲律宾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双方必须遵守,同时指责中国不接受裁决破坏国际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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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是茂木临时面对记者随口说了几句,而是日本外务省正式发布的外交文件,声明不仅否定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主张,还把所谓以武力或胁迫改变现状的帽子扣向中方,摆明要借十周年节点再次炒热南海议题。
 
茂木还给日本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身份,声称日本是使用南海航道的正当利益攸关方,今后将继续联合美国和东盟部分国家介入,同时通过政府开发援助和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扩大海上安全合作。
 
日本关心南海航道并不奇怪,这个高度依赖海运和能源进口的国家,确实把东南亚周边海域视为重要交通线,可关心航道安全是一回事,借航道问题介入别国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却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
 
南海仲裁案本来就是菲律宾前政府在2013年单方面提起的程序,仲裁庭于2016年7月12日作出裁决,案件当事方只有中国与菲律宾,而且裁决文本自己也承认,它处理的是海洋权利和岛礁地位等问题,并不裁定南海陆地领土究竟属于谁。
 
中方从案件启动之初就明确表示不接受也不参与,因为中菲争议的核心涉及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而领土主权并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调整范围,中国还依据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排除了涉及海洋划界等事项的强制仲裁。
 
菲律宾表面上没有直接要求仲裁庭裁定岛礁归属,却通过认定岛礁性质和海洋权利范围,间接影响海域划分及主权权益,中方认为这种做法绕过了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争议,也绕过了双方此前承诺通过谈判协商解决问题的政治安排。
 
因此,中国不接受这份裁决,并不是简单地拒绝一切国际规则,而是对仲裁庭有没有管辖权、菲律宾能否单方面启动程序、案件是否变相处理划界问题提出系统性质疑,日本却把复杂的法理分歧压缩成一句中国不守法,显然有意省略了最关键的争议。
 
更有意思的是,日本这次把国际法三个字说得格外响亮,可轮到冲之鸟礁问题时,却采用了另一套解释,日方长期坚持将冲之鸟礁称为岛屿,并据此主张周边专属经济区,甚至拒绝接受中方和其他方面对其法律地位提出的质疑。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方指出冲之鸟高潮时露出水面的面积极小,不具备维持人类居住和独立经济生活的自然条件,不能产生日本所主张的大范围海洋权益。
 
这恰恰暴露出日本所谓国际法外交的选择性,在南海问题上,日本强调岛礁自然状态、海洋权利范围和裁决约束力,要求中国无条件接受对自己不利的解释,可在冲之鸟礁问题上,又坚持本国单方面认定,拒绝面对同一条公约引发的法律争议。
 
日本还不断强调航行自由受到威胁,可茂木的声明并没有列出日本商船在南海遭到中方封锁或被禁止正常航行的具体案例,声明真正着墨最多的内容,仍然是仲裁裁决、海上执法、岛礁建设以及日本如何联合美国和菲律宾扩大安全合作。
 
近年来,日本已经不满足于发表声明,而是向菲律宾提供巡逻船、雷达等装备,并通过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介入地区海上事务,日本外务省甚至把这些设备形容为守护航道的眼睛和双脚,说明日本的角色正在从舆论支持逐步转向实际安全介入。
 
问题在于,外部国家介入得越深,南海问题就越容易从中国与有关东盟国家之间的具体争议,演变为阵营化和军事化对抗,日本把自己包装成规则维护者,实际上却在不断推动海警合作、军事援助和多边施压,让本可通过谈判解决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南海稳定真正依靠的从来不是域外国家组团喊话,而是直接当事国保持沟通,管控海上分歧,推进务实合作,中国与东盟国家已经通过《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确立了由有关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解决争议的方向,这才符合地区国家的长远利益。
 
日本当然有权关注涉及自身贸易和能源运输的海上通道,但利益相关不能自动变成争端当事方,更不能成为扩大军事介入的通行证,南海航道安全需要各国共同维护,可岛礁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首先应由直接相关国家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协商处理。
 
日本若真想维护国际法治,就应当用同一套标准审视南海和冲之鸟礁,而不是对别人拿着放大镜,对自己却戴上滤镜,打着航行自由的旗号持续向菲律宾输送安全装备,只会制造更多误判和对抗,南海需要的是降温灭火,而不是域外国家不断往火堆旁边搬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