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自动离婚”——这是最大的谣言
大家好,我是北京陈炜律师。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这个说法我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但它彻头彻尾是错的。
《民法典》第1079条确实规定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以判决离婚,但注意两个关键词:一是“可以判决”,二是“因感情不和”。意思是,你得去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判离。从来没有“自动离婚”这回事。
有人问:那分居二十年呢?一样,不去民政局领离婚证或者不去法院拿判决书,你们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万一你在外面又和别人同居甚至领证,那就是重婚罪,刑事责任。
还有一个更坑的:很多人以为分居了就不用管对方的债务了。错!只要没离婚,对方在外面的借款如果用于家庭生活,你照样要承担连带责任。
记住:在中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没有第三种。
分居一万天,不领证就不算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