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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有风险,陪饮需谨慎!男子饮酒回家后猝死,家属索赔超百万,二审判赔24万!

喝酒有风险,陪饮需谨慎!男子饮酒回家后猝死,家属索赔超百万,二审判赔24万!

酒桌一时尽兴,代价却是终生悔恨!近日西安中院公布的二审判决,给所有爱劝酒、赌酒、拼酒的人狠狠敲响警钟:喝酒从来不是私事,同桌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酒桌行为负责!

事件还原令人唏嘘,事发于一场普通亲友聚餐,28岁男子丁某与三名熟人同桌饮酒。席间氛围失控,同饮者袁某竟抛出极端赌约,扬言“把他喝吐就给一千元”,用现金奖励刻意怂恿、逼迫丁某过量饮酒。在刻意劝酒、起哄拼酒的氛围裹挟下,丁某当晚大量酗酒,酒后独自回家。

谁也没想到,这场看似热闹的酒局,竟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丁某归家后突发心脏性猝死,年轻生命骤然离世,一个家庭瞬间崩塌。

悲痛万分的家属,将当晚三名同饮者全部诉至法院,索赔金额超112万元,希望为逝去的亲人讨回公道。

一审判决仅判令两名同饮者合计赔付6万余元,家属认为过错判定过轻、责任划分不公,随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重新复盘完整案情、梳理各方过错,结合饮酒细节、怂恿行为、安全保障义务,依法改判调整责任比例,给出了极具警示意义的终审结果。

经法院核算,本次事故造成各项损失总计138万余元。死者丁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饮酒伤身、依旧过量贪杯,自身承担82.5%主要责任。

但三名同饮者的过错无法豁免,合计承担17.5%赔偿责任,总赔付24万余元:
✅ 发起千元赌约、刻意怂恿灌酒的袁某,过错最大,承担10%责任,赔付13.8万余元;
✅ 参与劝酒拼酒的堂弟丁某丙,承担5%责任,赔付6.9万余元;
✅ 在场陪同、未尽提醒劝阻义务的严某,承担2.5%责任,赔付3.4万余元。

很多人疑惑:人是回家后猝死,并非当场出事,为什么同桌还要赔钱?

这也是本次判决最核心的普法重点!《民法典》明确规定,共同饮酒属于先行情谊行为,一旦开启酒局,同桌人就自带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但凡存在刻意劝酒、赌酒灌酒、起哄逼酒,或是明知他人醉酒却不劝阻、不护送、不救助的行为,一旦发生意外,同饮者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是喝出事当场追责,而是过错行为在前,悲剧后果在后,责任永远逃不掉!

24万的赔偿,对一条生命来说不多,但这是平白无故的支出呀!而且也难以弥补伤痛。一场酒局,一条人命,三个家庭受牵连,昔日亲友反目对簿公堂,留下无尽遗憾与纠纷。

成年人的世界,最糊涂的逞强,就是酒桌上的无度放纵;最愚蠢的热闹,就是起哄劝酒的跟风。喝酒一时爽,出事悔断肠!

好好的喝酒不香吗?为什么非要劝酒、赌酒、逼酒,量力而行才是最高级的酒品,最靠谱的人品!

别再用“热闹”绑架他人,别再用“义气”透支健康。喝酒有度,分寸在心,敬畏生命、谨慎陪饮,才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大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