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的爱心泛滥。”湖北,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说有一只没有栓绳的狗在追逐孩子,就出警把狗抓捕了,这时候一个自称爱狗的女子边拍视频边要求民警把狗送去宠物医院,否则就把这段视频上传网上,周围围观群众纳闷了,你早干嘛去了,你把这套谁发视频谁有理都用到警察身上了。
傍晚的公园,一条看着个头不小的大狗在人群里跑,脖子上有项圈,但没拴绳,在几个小孩身边来回蹿,追着孩子跑。
小孩吓得直哭,家长赶紧把孩子护到身后,旁边的人看着也捏把汗,怕那狗真咬人,就打了110报警。
民警来得挺快,到现场就把那条狗给控制住了。
那狗叫唤了几声,后来也就没动静了,整个过程看着有点激烈,但好在没伤着人。
就在民警准备收队的时候,人群里冲出来一个女的,举着手机对着现场就拍,一边拍一边冲着民警喊,说你们不能这么粗暴对待它,得马上把狗送到宠物医院去检查,要不就把这段视频传到网上,让网友来评理。
周围看热闹的人一听这话,都愣了,有人就嘀咕上了,刚才那狗追着孩子跑,吓得小孩哇哇哭的时候,怎么没见她出来拦着?
这会儿狗被民警制住了,她倒跳出来心疼上了,拿着个手机冲着警察吆五喝六的,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这女的还在那儿拍,嘴里反复念叨着要曝光、要发网上去,觉得民警处置得太狠了。
可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大伙儿看不下去了,你一言我一语地呛她。
有人说,你早干嘛去了?狗吓着孩子的时候你在哪儿?现在狗被控制住了,你拿拍视频这套来要挟警察?真把谁拍视频谁有理当尚方宝剑了?那狗追小孩的时候咋不见你拿手机拍下来留证据?光盯着执法的人拍,这不欺负老实人吗。
民警没跟她多纠缠,按程序把狗带走了。
后来警方也通报了这事,说那条狗戴了项圈但当时没主人在场,也没拴绳,追了小孩存在安全隐患。
网上很多人看了这事也都在说,这事儿的根子全在狗主人身上,养那么大一条狗出门不拴绳,放任它去追小孩,这首先就是违规的。
民警是为了保护孩子才动的手,不该被这么挑毛病。
那女的全程看不见孩子被吓得半死,只看见狗受了委屈,还动不动就要发网上去威胁警察,这爱狗爱得也太偏了。
这是一套“谁弱谁有理”的逻辑在作怪,狗追孩子的时候,狗在动作上占着上风,孩子是弱势一方,所以她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等民警来了,狗被控制住了,成了弱势一方,她的爱心一下子涌上来了。
说实话,喜欢小动物不是坏事,人有点同情心也是好事,但同情心得有个前提,得先分得清是非对错。
这条狗没拴绳出现在公共场合,还追着小孩跑,这本身就是狗主人的失职。
民警接到报警出警,是在履行职责,保护的是在场所有孩子的安全。
整个过程里,真正委屈的是那些被吓得直哭的小孩,还有在旁边干着急的家长。
狗被带走了,受了点伤,这事儿确实不好看,但那个女的一直揪住这个点不放,从头到尾没提过一句孩子受惊吓的事儿,这就不是爱心了,是偏心。
再一个,动不动就拿拍视频发网上来威胁人,这事儿挺让人反感的。
拍视频监督执法本身没问题,谁都可以拍,也欢迎拍,但是拍视频的目的是为了监督,不是为了拿捏别人。
她举着手机喊“不送医院就发网上去”,这话一出口,味道就全变了。
这不是在讲理,是在下命令,是在用曝光当武器,逼着民警按她的意思办。围观的群众看得明白,所以当场就呛她“早干嘛去了”。
这话问到了根上——真要是关心狗,应该在它追孩子之前就管住它,或者提前劝狗主人拴绳,而不是等到狗被制服了,才跑出来充好人。
女子只要求必须送宠物医院,必须按她的来,这就把一桩公共安全事件,硬生生变成了“你对我错”的个人对抗。
她这么闹,表面上是在护狗,实际上是在给那些不文明养狗的人打掩护。
狗不拴绳,主人不在场,出了事到底该追谁的责任?她倒好,把矛头全对准了执法的民警,结果狗主人反倒成了隐身人。
真正爱狗的人,应该先管好自己的狗,出门拴绳,避开人群,这是最基本的。
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出事了反倒怪别人下手重,那这种爱,说白了就是自私。
把狗的安危放在人的安全之上,还拿网络舆论当筹码,这不是爱心泛滥是什么。
《动物防疫法》第30条,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案件中狗未拴绳在公共区域追逐儿童,已构成安全隐患,属于违法在先。
民警为保护儿童人身安全而控制犬只,属于依法履行职务。
女子以视频曝光要挟民警改变处置方式,虽不必然构成违法,但其行为干扰了正常执法秩序。
法律平衡的是各方权益,保护动物不等于纵容违规,执法过程中即使存在手段是否过当的争议,也应通过投诉举报等合法渠道解决,而非现场以舆论施压。
内容来源于: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