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社7月14日披露,澳大利亚国库部长吉姆·查默斯已签署一项临时限制令,针对一家中资背景企业在当地稀土矿产项目中的股东权利实施冻结。该指令明确,相关中方实体目前仅能保留对所持权益的处置权,其投票权及其他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利均被暂停。
此次被限制的三家主体分别是香港盈德有限公司、瑞尔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和乔吉尔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它们共同持有澳大利亚北方矿业公司约16%的股份。而北方矿业手中攥着的,是整个西方阵营都虎视眈眈的布朗斯岭重稀土项目。
按照查默斯的说法,出台这项临时指令的直接原因,是这三家投资者无视了今年5月澳政府下达的强制出售令。当时澳方以国家安全为由,要求六名与中国关联的股东在14天内抛售合计17.6%的北方矿业股份,截至7月2日最后期限,仍有三家主体未完成剥离。澳政府随即祭出了最严厉的手段:除了出售股份,这些股东将不再享有投票、提案、知情等任何常规股东权益,相当于被彻底架空为 “名义持有者”。
福布斯网站将这一举措称为查默斯上任以来,针对中资稀土投资最具攻击性的一步。整起事件的脉络早已埋下伏笔。早在2023年,中资背景的玉晓基金试图将北方矿业持股从9.92% 增持至19.9%,就被澳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直接否决。2024年6月,澳政府首次下令要求五名中国投资者出售合计10.4%的股份,遭到抵制后直接提起诉讼,并在今年1月胜诉,对相关方处以1400万澳元罚款。
从阻止增持到强制出售,从司法罚款到直接剥夺股东权利,澳大利亚的手段一步步突破商业规则的边界。支撑其步步紧逼的法律依据,是1975年出台的《外国收购与接管法》,这套法案赋予了国库部长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仅凭 “国家利益” 的名义,对外国投资实施无上限的限制。在关键矿产领域,只要持股超过10%就必须经过严格审查,而涉及稀土等战略资源时,审查标准几乎完全向地缘政治考量倾斜。
澳方之所以对一座尚未正式投产的矿山如此大动干戈,核心原因藏在布朗斯岭的资源禀赋里。这是全球少数位于中国境外的高品位重稀土矿床,盛产镝和铽两种关键元素。这两种材料是高性能永磁体的核心原料,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电机、风力发电机、精准制导武器和航空发动机,是高端制造与国防工业不可或缺的 “工业维生素”。北方矿业测算,项目达产后可满足全球约8%的重稀土需求,是西方推进稀土供应链 “去中国化” 的核心支点之一。
更关键的是,这座矿山已经被纳入美澳关键矿产合作体系。2025年10月美澳签署的协议中,布朗斯岭项目被明确列为军工级稀土供应节点,美国进出口银行与澳大利亚出口金融署配套了2.3亿美元融资,目标是到2027年将西方对中国重稀土的依赖度从94%降至60%。在这样的战略定位下,中资股东的存在自然成了澳美双方的 “眼中钉”。
针对澳方此前的强制出售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在5月的例行记者会上就已明确表态,中方一贯反对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干扰正常投资活动,澳方应当切实尊重中国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为外国投资提供公正、透明、非歧视的营商环境。此番剥夺股东权利的升级动作,无疑是对正常商业契约的进一步破坏,也必然会遭到中方的坚决反制。
但值得深思的是,澳大利亚赶走了中国资本,并不等于就能建起独立的稀土产业链。澳大利亚本土的稀土分离技术和产能至今严重不足,其头部稀土企业莱纳斯的冶炼工厂设在马来西亚,核心的萃取工艺、生产设备甚至化学原料长期高度依赖中国供应。即便是布朗斯岭项目未来顺利投产,开采出的稀土精矿也很难绕开中国的精炼环节,最终大概率仍要进入全球稀土加工体系。
澳大利亚新闻网站《对话》就曾直言,阻挠中国投资,并不能自动催生澳大利亚的工业能力。重稀土的开采、分离、提纯是一套高度复杂的技术体系,绝非靠资本投入和行政命令就能短期建成。没有中国的技术、设备与产业链配套,澳大利亚手里的矿石终究只是矿石,很难转化为真正的战略自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