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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监控证实一名55岁男教师将13岁女学生带入休息间触摸约3分钟。涉

上海市浦东新区,监控证实一名55岁男教师将13岁女学生带入休息间触摸约3分钟。涉事教师被行政拘留5日后获释,而相关法律规定猥亵未成年人应处10日以上拘留。目前女生确诊中度抑郁,出现自杀倾向,家属对处理结果强烈不满。

6月10日,在上海浦东三灶学校的午休时分,13岁的初一女生小林因为喉咙不适,想找老师要一颗润喉糖,她找到的是学校55岁的信息课老师朱某香。没人能料到,一次再寻常不过的求助,会将这个女孩拖入漫长的噩梦。

朱某香以帮忙点奶茶缓解喉咙不适为由,哄骗小林跟着自己,走进了学校三楼微机教具室的内部休息间。两人刚踏入房间,朱某香就反手关上了房门,狭小密闭的空间里,这名从教多年的老教师瞬间撕下了为人师表的伪装,突然从身后死死抱住了小林。

事后家长调取的监控录像,完整还原了这场侵害的全过程。画面里,朱某香双手放在女孩胸部下方,随即伸向她的大腿部位,同时将头紧贴在女孩的颈后。从进入房间到女孩最终挣脱逃离,全程约5分钟,其中猥亵行为持续了整整3分钟。

面对身高体力都远超自己的成年男性,13岁的小林不敢大声呼救,也无力全力反抗,只能在恐惧中僵持,直到门外传来有人经过的动静,朱某香才松开手,女孩哭着冲出了房间。

受惊的小林第一时间找到了班主任,本以为学校会立刻站在学生这边,可校方接下来的操作,给了孩子比侵害本身更刺骨的二次伤害。事发后,学校既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也没有立刻对朱某香采取停职措施,甚至在事发第二天,朱某香依然正常走上讲台授课。

小林在楼道里撞见他时,这名55岁的男老师还特意凑到女孩身边,压低声音以 “家里有老有小” 为由,哀求她原谅自己。一个成年师长,对着13岁的受害学生求情,荒诞的画面背后,是他对自身恶行再清楚不过的认知。

当家长赶到学校讨要说法时,校方的回应更是令人心寒。相关负责人轻描淡写地称,两人只是 “手臂与手臂之间摩擦了一下,碰了一下”,试图将明确的猥亵行为,淡化成不值一提的普通肢体接触。

小林的母亲当场反驳了校方的说法,坚持要听女儿的亲身陈述。在家长的强烈要求和持续追责下,学校直到6月15日才对朱某香作出停职处理,此时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整整五天。

而就在校方拖延处理的这几天里,小林的精神状态已经彻底垮掉了。6月13日,家长带孩子前往医院进行专业心理评估,诊断结果像一把刀扎在全家人心上:小林确诊中度抑郁伴随中度焦虑,同时出现了严重失眠、味觉减退等躯体化症状,更让所有人揪心的是,孩子已经明确出现了自杀念头。

在女孩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满是与13岁年龄极不相符的绝望与自我否定。她写下 “死了多好,我再也不用看别人祈求的眼神了”,反复质问 “为什么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到底做错了什么”,还说 “我恨透了这个世界,为什么每次我准备幸福时候给我一巴掌”。

曾经开朗爱笑、对校园生活充满期待的女孩,被一场无妄之灾拖进了情绪的深渊。原本正常的上学、交友,全都变成了不敢触碰的阴影,整个人的状态一落千丈,家人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却又无力替孩子分担半分痛苦。

6月11日,小林的母亲正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派出所报警。监控录像作为完整铁证,清晰还原了朱某香的猥亵行为,警方很快认定猥亵事实成立,并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可最终的处罚结果,不仅让受害家庭无法接受,更让所有关注此事的公众倍感意外:朱某香仅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6月17日就执行完毕释放。

这样的处罚力度,显然与案件的性质和后果严重不匹配。根据202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只要猥亵对象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治安拘留的法定下限就是十天,本案中5天的处罚结果,甚至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处罚标准,属于明显的降格从轻处理。

不止是治安处罚的量刑存在争议,更多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该案的行为性质或许早已超出了行政违法的范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隐私部位触碰,无论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均构成猥亵儿童罪。

朱某香作为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的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便利在校园密闭空间内实施侵害,还造成受害人患上抑郁、出现自杀倾向的严重后果,已经符合多项从重处罚的情节,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非仅作治安处罚。

截至目前,小林的家人仍在继续维权。对于这个已经破碎不堪的家庭来说,他们无法接受孩子要用一生的心理创伤,只换来施害者短短 5 天的拘留。

他们不仅希望施害者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更要求教育部门吊销朱某香的教师资格,将其纳入从业禁止黑名单,永久不得进入教育行业,避免再有其他孩子遭遇同样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