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学男生和同学玩耍,同学拿个根树枝,不小心碰到男生头上,男生告诉父亲,父亲勃然大怒,敢打我儿子,给你点厉害瞧瞧!他立刻在家长群告诉大家: “这孩子有精 神 病!”“我儿子被他打成脑震荡,”“我们要求让他退学……”结果,同学被孤立,生活学习都被影响,他没法上学了,同学告到法院,说男生父亲侵 犯他名誉权,法院判了!
小韩和小园是既是同学也是好友,俩人在某中学一起上课读书。
2025年4月,俩人在课间玩耍,小韩不知道在哪里捡到了一根树枝。
他拿着树枝手舞足蹈,一个不小心树枝打到了小园的头部。
可他完全是无心之举,并不是故意,而且树枝在头部碰过很轻,也没出什么问题。
可没想到,小园回家告诉了父亲,这原本不是大事,双方家长完全可以互相沟通,聊一聊孩子的事。
如果孩子受伤,该赔钱赔钱,该看病看病,相信小韩大家也不会反对的。
可没想到,小园父亲老张一听儿子被打,立马火冒三丈,在他心里,面子比啥都要重要。
他看儿子脑袋也没啥问题,本来就是轻微的磕碰,小园只是随口提了一句脑袋被树枝打了一下。
老张不愿意了,打我儿子,就是打我!一定要让这个小韩吃不了兜着走!
可他作为家长,又不能跑去打小韩一顿,大人打孩子,说到哪都是他有问题。
他想来想去,既没有和老师核实情况,也没有和小韩的家长说一说这件事情。
也就是说,他压根就不知道事情的全貌,而是直接冲进班级家长群里,连发了数条激烈的言论。
他说小韩有精 神 疾 病,还说小韩拿木用木棍打伤他儿子!
他又说了,我儿子被他打成脑震荡!我们要求让他退学!
结果其他家长一听,不明真相,打人的孩子就离他远点!
家长们怕自己孩子被打,立刻对小韩产生了抵触。
他们不让自己的孩子和小韩玩耍,小韩彻底被同学们孤立了。
可自始至终 老张没有拿出医院证明,证明他儿子被打成脑震荡了。
他也没有证据,证明小韩确实是存在 精 神疾病。
而所有的说法,全凭他自己臆想,他的言论迅速发酵,家长们不要自家孩子和小韩来往了。
小韩学习生活彻底被打乱,没一个人理他,小圆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最后只能休学在家。
小韩仔细回想那天的情况,他明明只是在玩闹时的无心之举,却给自己招来了污名。
小韩崩溃,他在别人眼里,彻底成了一个坏孩子,没人理他,走的哪里,都会被指指点点。
小韩消沉,家长也坐不住了,小韩将老张告到法院,说老张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必须对此承担责任。
可老张认为,自己并没有胡说,他说小韩以前都和同学们有过冲突,家长们本来就担心孩子。
他认为他说的话,本来就是大家的想法。而且他只在家长群里说过,范围不大。
更何况小韩本人并不在群里,压根看不到他说的话。
因此,他不承认是自己的话给小韩造成了伤害,他不愿意赔偿,也不愿意道歉。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 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法院认为,老张在公共群聊里贬损小韩,而小韩还小,心智没有成熟,本来就是未成年人。
老张的言论导致小韩被同学孤立、无法正常上学,损害后果已经发生。
因此,法院判决老张向小韩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小韩精 神损失费2000元。
律师费2000元由老张承担。
老张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有人认为,孩子之间打打赏闹闹,发生小摩擦本是常见。
家长如果用极端方式“替孩子出气”,甚至不惜编造谣言恶意中伤他人,最后只会害人害己。
老张如果觉得我孩子不能吃亏,既然被打,不论有意无意,完全可以要小韩给小园道歉。
即便是孩子被打伤,也可以先找他家长,要求治伤或者道歉。
而他却无凭无据随口就来,捏造事实,把有理变成了无理,最后被处罚。
他大概没有想到随便诋毁别的是违法!最终自己成了个笑话!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 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