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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没有赢家,和平没有输家。纯是屁话!难道台独分子把台湾分裂出去,我们就听之任之

战争没有赢家,和平没有输家。纯是屁话!难道台独分子把台湾分裂出去,我们就听之任之吗?

埃塞俄比亚的抗英战争没有赢家吗?越南的抗法、抗美战争没有赢家吗?中国的抗美援朝没有赢家吗?中印边境反击战没有赢家吗?中苏珍宝岛之战没有赢家吗?

这句话争议很大,关键不在于它听起来够不够硬,而在于把“赢家”放在哪个层面。

打赢一场战争,可能有军事赢家,也可能有政治赢家;可把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创伤和普通家庭的代价算进去,胜利一方照样会付出惨重成本。

美国南北战争以联邦胜利、邦联失败告终,国家统一得以维护,奴隶制度也走向终结,这显然不能说没有赢家。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反法西斯同盟战胜轴心国结束,法西斯扩张被击败,这也有清楚的胜负。

可谁要拿这些胜利去证明战争本身值得歌颂,那就把历史看窄了,胜利值得纪念,战争仍旧值得警惕,这两句话并不冲突。

原文里还有一处史实得改,埃塞俄比亚近代最有代表性的反殖民胜利,不是“抗英战争”,而是1896年阿杜瓦战役中击败意大利侵略军。

越南抗法战争以法国在奠边府失败、日内瓦协议达成告一段落,越南战争在1975年结束,越南随后实现国家统一。

抗美援朝让战线稳定在三八线附近,迫使对手回到谈判桌,新中国的安全环境和国际影响力由此发生重大变化。

1962年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取得军事胜利,珍宝岛自卫反击战也展现了维护领土主权的决心。

把这些历史都说成“没有赢家”,确实不准确。更准确的说法是,正义事业可能取得胜利,侵略和分裂图谋可能遭到失败,可战争代价不会凭空消失。

说到台湾问题,更不能把一句口号当成政策答案,国家统一不是情绪题,而是主权、安全、民族利益和两岸同胞福祉的重大问题。

《反分裂国家法》写得很清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法律也划出了非和平方式适用的条件。这里的重点有两个:一边是绝不允许分裂,一边是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少看任何一边,理解都会走偏。

有些人把追求和平说成软弱,这也不对,真正的和平从来不是无条件退让,更不是看着分裂活动一步步推进还假装没事,和平要有底线,要有实力,也要让对方知道越线要付出代价。

可有实力不等于迷恋战争,保留手段也不等于轻率使用手段。

台湾问题白皮书说得很明白,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台湾同胞,非和平方式只能在不得已时采用,这比一句“打还是不打”要完整得多。

这里还有一个经常被忽略的区别:台湾同胞不等于“台独”分裂分子。

把广大台湾民众笼统当成敌人,既不符合国家政策,也会伤害统一大业。

真正该反对的是分裂活动、外部干涉和把台湾推向危险的人。

真正该争取的是广大台湾同胞,是两岸共同的历史文化联系,是民生、发展与安全。

统一的目的,不是让普通人承受灾难,而是结束政治对立,维护国家主权,让两岸民众共享和平发展的成果。

中国人不打中国人,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选项,针对的也从来不是广大台湾同胞。

毛泽东谈战争的原话也应当准确引用,他说的是:“我们是战争消灭论者,我们是不要战争的;但是只能经过战争去消灭战争,不要枪杆子必须拿起枪杆子。”

这句话的完整意思,不是鼓励逢事就打,而是面对武装侵略和暴力压迫时,不能靠空话解除威胁。

放到今天看,国家必须具备制止分裂、反制干涉、维护统一的能力,也必须把和平解决的空间尽量做大。

能战才能止战,慎战才能避免误判,善战还要服务于政治目标,不能让手段反过来绑架目标。

“战争没有赢家,和平没有输家”适合提醒人们珍惜和平,却不该被包装成面对侵略和分裂也不能反抗的绝对真理。

另一句“只要打赢就是赢家”也不完整,军事胜利若换来长期仇恨、民生崩坏和发展停滞,账也不能只算在战报上。

成熟的国家观念,不是怕战,也不是好战,而是守住底线、争取和平、做好准备,把国家统一和人民利益放在一起衡量。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统一的历史大势不会改变。

我们反对“台独”,也珍视台湾同胞;我们争取和平,也不允许任何人突破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红线。

真正有力量的态度,不靠情绪喊话,而靠法律、实力、耐心和战略定力。

和平统一最符合两岸同胞共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的决心同样不可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