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大龄男光棍,在短视频平台认识一个45岁(自称)二婚女, 3 个月后登记结婚,彩礼给了 3 万元(主要是因为男方经济条件有限)。
男人是独生子,婚后父母频频询问生育问题,结婚两年还没有动静,两人去医院做检查的时候却发现女人已绝经,几乎不可以生了。
男人崩溃了,自己结婚的目的就是想传宗接代。想起两人登记的时候看到女人身份证上的年龄是52岁,当时女人说自己把年龄改大了,光棍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老婆,加上女人看起来也比较年轻就没在意了,现在女人都绝经了,估计身份证上年龄才是真实的。
男人绝望之后咨询离婚律师:
希望归还 3 万元彩礼及两年间的日常开销(每月 1500 元),赔偿精神损失。
律师指出:
结婚已超过两年,
彩礼退还可能性极低。
日常开销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支出,法律不支持追偿。
年龄欺骗证据不足(男方已知身份证年龄)。
生育问题不属于法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律师建议:
离婚途径可协商或诉讼离婚,但需证明 “感情破裂”(如分居、矛盾激化等)。
优先协商彩礼部分退款(如女方自愿返还部分)。
收集女方隐瞒生育能力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为诉讼提供支撑。
案例警示
婚前尽调重要性:
核实对方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及婚姻史,避免仓促闪婚。
法律风险意识:彩礼退还需符合《民法典》司法解释,建议婚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