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持拖把殴打八旬拾荒老人# 89岁老人街头遭树枝抽打、拖把击头,眼部充血短暂失明。
法律对高龄老人本就有特殊保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七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高龄老人头部脆弱,拖把多次击打头部,只要结果达到轻伤,就不再是治安处罚这么简单,会直接触犯故意伤害罪,量刑时殴打高龄老人还要额外从重。
值得庆幸的是,路人果断上前制止。这才是社会该有的样子。
暴力对待老人,于法不容,于情不恕。也请多关注那些独自挣扎在生存线上的高龄老人,他们不该在街头被粗暴、暴力对待。
#律师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