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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真的太苦了!”四川,男子刚发了9000块钱的工资,拿了5000块给母亲看病

“男人真的太苦了!”四川,男子刚发了9000块钱的工资,拿了5000块给母亲看病,给妻子3000,自己只留了1000开支。妻子发现后大发雷霆,要求离婚!男子:“母亲生病,我总不能不管她吧?”网友:孝和爱,到底该怎么选?

问题刚摆出来,争议就集中在两点。5000元用于母亲治病,属于成年子女应尽的责任;9000元工资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通常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网络文章把男子写成周斌,把妻子写成小敏,并注明均为化名,却没有给出医院、诊断书、法院名称和裁判文书编号。因此,9000元工资引发离婚只能作为讨论情境,不能当成已经查实的四川案件。

真实司法案例中,金额、用途和隐瞒时间都会影响判断。2023年10月1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

王某与李某2017年结婚,2020年分居。第一次离婚诉讼未获支持后,夫妻关系继续恶化。法院随后查明,李某从2020年起两年多内,以转账和取现方式向父母支付80余万元,王某一直不知情。

李某解释款项用于赡养父母。法官没有否定子女孝敬父母,也没有把80余万元全部认定为正常开支。

李某父母身体健康并有稳定收入,大额支出与实际需要不相称。法院扣除合理生活费用后,认定剩余部分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令李某补偿王某35万元。

分割一套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时,法院结合出资来源和转移财产行为,只让李某取得房屋价值25%的补偿。

这个结果说明,给患病父母支付5000元,与多年秘密转出80余万元性质不同。民法典规定,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民法典同时规定,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而配偶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时,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法律维护配偶权益,也保障成年子女履行救治父母的责任。

父母的费用也不必由一个已婚子女单独承担。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2月24日发布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陈某某与妻子1952年结婚,育有二子三女。

陈某某妻子和两个儿子去世后,陈某某与小女儿生活。陈某某年老多病,长女、次女不愿承担医药费和赡养费,陈某某只得起诉。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判决长女、次女每月探望陈某某不少于一次并支付赡养费,三名女儿共同承担医疗费用。判决没有把责任全部交给与陈某某同住的小女儿,而是依据老人需要和各子女负担能力进行安排。

放到9000元工资的讨论中,周斌更合适的做法,是出示病历和缴费单,联系兄弟姐妹分担,再与小敏核算当月家庭开支。

2024年初,湖南某镇居民唐某某也因赡养问题向司法所求助。唐某某1951年出生,患冠心病,需要长期治疗。四名成年子女因反对唐某某再婚,长期疏远,又担心经济压力,起初拒绝参加调解。

司法所联合县法律援助中心、派出法庭、妇联和社区人员入户核实,并逐个了解四名子女的收入和顾虑。

多轮沟通后,四名子女同意每人每月支付300元,定期探望,唐某某生病时共同陪护,相关部门提供医疗帮扶,首笔赡养费当场支付。这个真实案例给出了比争吵更实际的办法。

紧急治疗可以先处理,但病情、金额和凭证要尽快公开;兄弟姐妹能够分担的,不应让一个小家庭独自承担;夫妻还可事先约定父母紧急医疗额度。

孝与爱并非只能选一个,真正需要解决的是费用怎么核实、责任怎么分配、夫妻怎么把话说清楚。

信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