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怎么想的?江苏常州,一个男的连跑三家彩票店,进去就要整本刮刮乐,店主看他亏了一千多还好心劝他收手,他说“我有的是钱,1000块算什么”。结果全部刮完一算账,还要补六千多块本金,他扭头躲进厕所锁上门不出来了。店主报了警,民警把人带走。一查,五天骗了三家店,累计欠了9820块,最后判了六个月,罚金1000,钱还得全退。
他这笔账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就是想先拆了刮,刮出来的奖金拿去付彩票钱,剩下的自己装兜里,相当于空手套白狼。
可问题是,刮刮乐的规则本身就在和他对着干。国家规定的固定返奖率是65%,什么意思?你花100块买彩票,整体奖金池里只有65块会回到中奖者手里,剩下的35块是公益和发行成本。你可以理解成,每一次购买,都有三成以上的钱是直接用于公共事业和其他支出的。而且每一张票都是独立随机,前面几十张没中奖,不会提高下一张的中奖概率。你连续拆,反而更容易踩中连续空票的区间。
我想起以前有人总结过一句话:如果一件事的规则就是让你长期亏,那你越努力只会亏得越狠。
刮刮乐也好,其他形式的博彩也好,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你刮得越多,就越是帮它完成那个65%的返奖率。所以,你买之前得先想清楚:你是来做公益的,还是来赌博的?
做公益的心态,你花十块钱,心里想的是这钱拿去帮人了,亏了就亏了,不亏更好;赌博的心态是“我这一把必须中”,中了就继续刮,亏了就借债刮,最后越陷越深。
新闻里那个人明显就是后一种,他的问题不只是赖账,是把“中奖”当成了回本的唯一路径,而不是计划中的一种可能。如果从一开始就明白长期必亏这个事实,也许就不会干出这种事。可惜他没想明白这一点,而等他明白的时候,已经是在法庭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