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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新娘怀孕5个月,结婚当天却遭4名醉汉非礼,哥哥出手阻拦惨遭毒打,多次呼

浙江杭州,新娘怀孕5个月,结婚当天却遭4名醉汉非礼,哥哥出手阻拦惨遭毒打,多次呼叫酒店前台,前台却置之不理,报警后,民警却称这群人是酒后开玩笑,并认定双方为互殴。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发当天,林先生一家赶到杭州星桥北路一家连锁酒店,妹妹身着婚纱,全家人乘电梯准备到6楼放行李。电梯行至3楼KTV楼层时,冲进4名醉酒男子,其中一名瘦削男子盯上了新娘打扮的林女士,言语轻佻,还想伸手动脚。

林先生把身子挡在妹妹身前,出电梯就被4人围住猛揍。母亲在大堂里哭喊求救,酒店前台却只把头一伸,全程当看戏。妹妹后来去医院复查,胎位一时也查不清楚,全家人慌了神。

要说"双方都动了手就算互殴"的定性,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里早已被反复讨论。2018年8月27日夜里21点左右,江苏昆山震川路和顺帆路路口那起案子,就是最好的参照。

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宝马变道闯进非机动车道,差点撞上骑车路过的于海明。刘海龙下车先是推搡拳击,接着回车里抽出一把59厘米长的砍刀,朝着于海明的颈、腰、腿连番挥砍。

混乱中砍刀脱手,于海明抢先捡起,反手捅刺砍击数下,刘海龙负伤跑向宝马车,于海明追上又补了两刀。刘海龙最终因失血性休克身亡。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与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同日发布通报,明确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案件依法撤销。

这份通报之所以震动全国,是因为刑法第20条第3款所讲的"对正在进行行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此前一直被业内叫做"沉睡条款",直到昆山这一案才算真正激活。

另一件绕不开的,是福州赵宇案。2018年12月26日晚,退伍军人、外卖骑手赵宇在福州晋安区某小区楼下,听到楼上邹某某的呼救,冲上去把正在施暴的李某从女方身上拉开、推倒。制止过程里,赵宇踩了李某腹部一脚,鉴定为脾脏破裂、重伤二级。

晋安分局起初以涉嫌故意伤害对赵宇刑拘,检察院一度以"防卫过当"作了相对不起诉。案件披露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重新审查。

2019年3月1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明确认定赵宇属于正当防卫,直接作出无罪的绝对不起诉决定,3月19日,晋安分局也依法为赵宇颁发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2020年9月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9条明说,因琐事发生争执,要结合起因、是否使用凶器等因素综合判断谁是不法侵害者,不能一见双方动手就贴上"互殴"的标签。

指导意见还把"制止正在进行的对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不法侵害"单列为重点情形。林女士当时正是怀孕5个月的孕妇,本就落在这一条的射程里。

回到杭州这场婚礼,酒店前台目睹冲突时的冷漠,本身也踩到了民法典第1198条的红线。宾馆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要担侵权责任的。林先生一家能不能等到一个公道的说法,还要看后续处置。

信源:杭州《1818 黄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