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浙江温州,一名租客在承租的商铺内触电身亡,法院判房东赔付50万,房东感到很委屈,在租房的时候,双方就签订了免责合同,怎么现在还要他负责,但法院的态度鲜明,这种合同无效。
浙江温州,王某想要做点小生意,考察许久后,租下了当地一家临街商铺,打算经营熟食买卖。
商铺的产权归属当地一家瓯某公司,双方对接顺畅,很快敲定了租赁细节,签订了正式的租房合同。和大多数商业租房合同一样,这份协议条款写得十分细致。
为了避免后续出现安全纠纷、给自己惹上麻烦,房东公司特意在合同里加了一条安全责任约定。
大致意思就是,租赁期间店铺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意外损失,全部由租客王某自行承担,房东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做过熟食生意的人都清楚,这类门店用电需求特别大,不光有日常照明的普通电路,还需要接入大功率的工业用电线路,用来带动加工设备。
两套电路同时使用,再加上设备长期高负荷运转,对线路的损耗极大,而这家商铺的电路本身铺设时间久远,线路早已老化,根本扛不住高强度的持续用电。
开店没多久,王某就察觉到店里的电路不对劲,时不时跳闸断电,偶尔触摸设备外壳还能感觉到轻微漏电,电压也一直不稳定,频繁出问题。
察觉到安全隐患后,王某主动联系了房东,把电路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希望对方能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检修翻新。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房东收到反馈后,一直置之不理,既没有派人上门查看线路情况,也没有给出任何整改方案,就这么放任故障线路持续带电工作。
期间王某曾遭遇过一次轻微触电,万幸身体并无大碍,这次意外也让他心里越发忐忑,再次催促房东检修线路,依旧没有得到回应。
后续王某在店内正常操作熟食加工设备时,再次发生触电意外。
这次触电力度极大,王某根本来不及反应,身体瞬间被电流击中,家人和周边商户发现后紧急施救,可惜最终还是没能留住人,王某不幸离世。
好好的一个人,因为店铺电路问题骤然离世,家属悲痛之余,第一时间找到了房东公司讨要说法,要求对方为这场意外承担责任、做出赔偿。
面对家属的追责,房东公司满心委屈,态度也十分坚决,直接拒绝了所有赔偿诉求。
对方的理由很简单也很“强硬”,租赁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安全事故全部由租客自行负责,双方自愿签字,就代表认可这份约定,出了事和房东没有半点关系。
在房东看来,自己已经提前规避了所有风险,全程没有过错,不该为租客的意外买单。
双方各执一词,沟通彻底谈崩。无奈之下,王某家属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房东公司起诉至当地法院。
这起官司的核心矛盾特别清晰:手写的合同免责条款,到底能不能免除房东的安全责任?
庭审过程中,房东公司始终咬死合同约定,反复强调自己无需担责,可法院的审理结果,彻底打破了房东的侥幸心理。
法院经过细致调查核实,明确了整场事故的关键问题,此次触电悲剧的根源,是商铺老旧线路老化、用电负荷超标,属于房屋基础设施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
本案中,房东早已知晓店内电路存在严重问题,却长期拖延、拒不整改,放任安全隐患持续存在,这是明显的失职行为。
更关键的是,法院明确表态:房屋安全保障是法定责任,不是双方私下协商就能取消的,任何合同里的免责条款,只要是用来免除房东法定安全义务的,全部无效。
结合案件的过错比例、损害后果等多项因素,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最终房东公司认清了自身的过错,和家属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房东公司需要向王某家属支付50万元赔偿金,为自己的疏忽和失职付出了相应代价。
对此,你怎么看?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2026-07-18《租客在房内触电身亡,房东赔偿50万元!房东很委屈:明明合同上写了“发生安全事故由租客负责”,法院:安全保障义务不能通过合同约定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