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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6岁女孩报警称被父亲强迫,父亲一审被判无期!两年后她成年,二审当庭翻供:是

广东16岁女孩报警称被父亲强迫,父亲一审被判无期!两年后她成年,二审当庭翻供:是我编的,我想让他被抓,这样就没人管我了

我就想问问各位,你觉得一个16岁的女儿,会无缘无故报警说,自己的父亲强迫了自己吗?

广东清远的相关人,在两年前面对这个问题时,给出了和大多数人一样的答案:不会。

2024年6月,16岁的周晓艺拉着表妹走进派出所,指控自己的亲生父亲周大明,长期对她实施不正当手段。她说父亲从她八九岁起就开始对她动手动脚,后来变本加厉,持续了好几年。警方高度重视,当日立案,周大明被刑拘。

周大明从被抓第一天就坚称自己无罪。他说女儿正处于严重叛逆期,抽烟喝酒泡酒吧,经常晚归,还早恋把男朋友带回家。他严格管教、强烈反对那段恋情,父女多次激烈争吵。女儿和男友分手后,把所有怨恨都算在了他头上。

但这个辩解没有被采信。一审法庭上,公诉机关指出,全案虽然没有DNA物证,衣物床单上都没有检出周大明相关痕迹,但亲生女儿不会拿这种事撒谎。法院最终以强奸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周大明无期徒刑。

周大明当庭上诉。

两年后,2026年4月1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已经成年的周晓艺主动申请出庭作证,作为原被害人和成年证人双重身份参与庭审。她对着法官和检察官说了一段话,让全场安静了:从2015年到2024年所有关于被父亲强迫的陈述,全都是她自己编的。

她说自己当年重度抑郁、极度叛逆,最受不了的就是父亲的严格管束。失恋之后她只想离开这个家,想到的办法就是报警把父亲抓走。她以为只要父亲不在了,自己就能彻底自由。她在庭上提交了一份手写悔过信和一段2分13秒的自录澄清视频,说自己愿意承担诬告陷害的全部法律后果,恳请法院还父亲清白。

父亲周大明在被告席上情绪崩溃。母亲从始至终坚信丈夫清白,一审后持续奔走上诉、长期开导女儿,是推动女儿主动说出真相的关键人物。她说,不追究女儿责任,只希望丈夫能沉冤得雪。

这个案子目前二审还没有宣判,但已经引发了巨大讨论。一审的定罪逻辑是建立在女儿不会撒谎这个常识之上,而二审的翻供恰恰打破了这个常识。当一个16岁少女亲口承认自己编造了重罪指控时,之前那种仅凭言词证据即可定罪的惯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根据刑法第243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造成无期徒刑这样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周晓艺报案时仅16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加上成年后主动自首、当庭坦白、提交证据纠正错案,属于法定从宽情节。但对她的处理已经不是这个案子最重要的事了。最重要的是,周大明已经在牢里待了两年,他失去的两年自由,谁来还?

最后就想问各位一句:看完这个案子,你觉得以后在这种案里,还能再用,谁会说这种谎,来作为定罪的理由吗?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