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乱摸我!”长沙一女子去医院换痔疮药,男医生因诊疗需要碰到了她私密部位,女子内心不适,误以为医生故意轻薄自己,回家后告诉了丈夫,丈夫愤怒冲进医院暴打医生,医生被打成脑震,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伤愈后要求索赔5.8万,法院的判决戳醒无数冲动之人。
湖南长沙的江娟做完痔疮手术,需要定期回院换药清理伤口。但肛肠患处位置特殊,换药难免触碰隐私区域,此前医院一直安排女医护为她操作,每次沟通顺畅,从来没有矛盾。
事发当天科室临时调度,固定换药的女医生临时有事离岗,科室人手紧缺,便安排有多年临床经验的进修医生奉医师临时接手诊疗。
江娟进诊室看到操作的是男医生,心底当即产生抵触情绪,但想着伤口不能耽误,没有提出更换医护,乖乖躺上诊疗床配合。
全程还有一名女护士在旁陪同见证,奉医生所有清理、上药步骤,全都严格遵循肛肠科标准诊疗流程。
按说这只是正常医疗操作带来的触碰,却让江娟越走越心里膈应,回家路上反复回想诊疗过程,她主观认定医生是借着看病故意轻薄自己。
到家后,她把满腹委屈全都倾诉给丈夫刘强,一口咬定奉医生行为不端、刻意乱摸,还在诊疗时言语不妥。刘强性格急躁,听完妻子的哭诉瞬间怒火攻心,完全失去理智。
他既没有先联系医院科室核实情况,也没有调取诊室监控、找院方投诉求证,直接邀约朋友陈某,二人怒气冲冲冲进肛肠科诊室。
当着一众医护的面,刘强不等医生半句解释,上前就动手殴打奉医生,现场众人拉拽都没能拦住,直到医院安保赶到才拉开两人。
这场冲突导致奉医生确诊脑震荡,肺挫伤、左耳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法医出具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医院当即报警,警方完整调取监控、询问在场护士取证后,查清全部事实:奉医生诊疗全程规范,不存在任何越界、猥亵行为。
刘强无端殴打他人,构成故意伤害,被处以12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一同动手的陈某也受到对应行政处罚。
不少路人都觉得,拘留罚款过后这件事就此了结,可被无故打伤、名誉受损的奉医生不愿善罢甘休。
伤愈后,他直接将江娟、刘强、动手的陈某一同诉至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出58000元的赔偿诉求,同时要求3人公开赔礼道歉、恢复自身名誉。
收到法院传票,夫妻俩满心不服,庭审中反复辩解:是男医生触碰隐私在先,丈夫只是心疼自己、一时冲动维权,不该承担赔偿责任,拒绝全额赔付医药费、误工费。
最终法院宣判:刘强、陈某、江娟共同承担19496元赔偿款。江娟虽然没有动手,但不实指控是整场冲突的导火索,同样需要分摊赔偿责任。
此案我们从法律层面通俗解读一下。
1. 医疗必要触碰≠故意猥亵。
法院判定核心证据就是全程陪同的女护士证言、诊室监控录像。痔疮创面集中在隐私周边,上药、清理分泌物必须近距离接触患处,这是治病刚需。单凭患者自身心里不舒服、主观臆断,无法判定医生存在过错,没有实质证据的指控在法庭上完全无效。
2. 维权有正规渠道,动手打人已构成侵权。
就算患者真的对诊疗过程存在质疑,合规方式有很多:向科室主任投诉、调取监控、拨打卫健局热线、直接报警做笔录取证。
但暴力殴打不属于维权手段,只要动手造成他人人身损伤,就属于独立的侵权违法行为,不管事前有无纠纷,打人者都要承担民事赔偿,严重还会触及治安、刑事处罚。
3. 赔偿金额法院只认真实票据,空想赔偿不予支持。
奉医生索要的5.8万分为三部分:实际治疗误工开销3.4万、3万精神损失费、5000元后续治疗费。
法院只认可有医院票据、单位误工证明支撑的实际损失,核算合计19496元。精神抚慰金和未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没有对应的伤情、支出凭证,直接全部驳回。
4. 赔礼道歉诉求为何不支持?
三人已经接受警方行政拘留处罚,事发后也曾到医院探望医生、庭审当庭认错,足以弥补医生名誉受损,因此法院不再强制要求公开道歉。
总之,医患之间本是同一战线,所有人的初衷都是治好病痛。身体的病痛有医生医治,可一时上头的冲动,只会制造出新的纠纷与损失。
无端猜忌、暴力泄愤解决不了任何委屈,反而要为自己的鲁莽付出金钱、人身自由双重代价。遇事先冷静求证,依法合理维权,才是成年人最该守住的分寸。
(来源:裁判文书网,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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