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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白嫖10多年!”广东清远,一58岁男子,婚后出轨10几年,不但跟第三者生了女

“被白嫖10多年!”广东清远,一58岁男子,婚后出轨10几年,不但跟第三者生了女儿,还把140万转给对方,又花98万,为母女俩买房安身,原配一怒之下,把男子告上法庭,可男子却一口咬定:妻子知道我出轨还生了孩子,所以我不算违法!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一58岁的男子,婚后不安分,家有贤妻,却在外面和一女子勾搭在一起。

一般男子在外面也就是随便玩一玩,不会当真,玩够了,心也就回归家庭了。

可男子不但出轨十多年,在外和第三者还生了个女儿。

这10多年里,他偷偷摸摸给第三者转了总共140万,后来又拿出98万,给第三者和两人的孩子买了房,算是给母女俩安了家。

他以为这事能一直瞒下去,结果纸包不住火,最后还是被原配发现了。

原配气得不行,直接把男子告上了法庭。

没想到男子到了法庭还嘴硬,说妻子早就知道自己出轨,也知道外面有孩子,所以自己这些行为根本不算违法。

最后,法院的判决让不少人意外:第三者要返还167.9万,还要付对应的利息。

这事其实不是个例,之前江苏也有类似的情况:男子婚后出轨5年,陆续给第三者转了80多万。

原配发现后起诉,最后法院也判第三者全额返还转账,连带产生的利息也得一起付。

其实,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哪一方能随便处置的。

很多人觉得自己赚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可只要没离婚,工资、奖金、投资收益这些,都算是夫妻两个人的钱,背着另一半给外人大额转账,本身就站不住脚。

很多人可能觉得,原配能要回来钱是好事,但这过程里的糟心事也不少。

首先是举证难,得自己去收集对方的转账记录、购房凭证这些证据,耗时又耗力。

再者就算赢了官司,要是第三者早就把钱花完了,执行起来也费劲。

婚姻里的财产安全,真的不能掉以轻心,别等钱被转走了才后知后觉。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的,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

男子私自给第三者转款、购房的行为,既超出了日常开销的范畴,也没经过原配同意,属于无效处分,因此第三者必须返还相应的财产。


公共规则和法律的底线,从来不会给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留空子。

很多人抱着“家里人知道就不算错”的侥幸,本质上是既漠视了婚姻里的忠实义务,也搞错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边界。

不管是婚姻里的另一方,还是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都别把法律的规定当耳旁风,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拿的钱,拿了早晚也要还回去。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浪涨新闻202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