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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爷影坛旧事,90年代初周星驰在万能电影公司,1988年凭借电影《霹雳先锋》获得

星爷影坛旧事,90年代初周星驰在万能电影公司,1988年凭借电影《霹雳先锋》获得金马奖最佳男配角,后续拍了万能几部电影都反响平平,后来借给永盛拍,成就了很多经典影片。96年开始甩了向家,自立门户拍《食神》与向华强家闹掰,98年的《行运一条龙》就可以看出是小成本拍的,当时正值亚洲金融危机电影业不景气。

后来拍的就少了,直到2001年《少林足球》向家放话谁投资就是跟向家为敌,当时香港没有资本敢投资,后来是寰宇娱乐林小明投资的。电影在珠海拍摄期间,少林寺得知有这么一部电影,此时已经不是李连杰拍《少林寺》那会,这家寺庙在老刘的主持下已经完成商业化,实际是一个商业主体和旅游景点+信仰收割机。

少林公司,噢不~寺,找到周星爷,告知少林商标是他们注册拥有的,不能乱用否则侵权,但来意并非不让用,而是希望谈好利益分配。周星驰不会做人,根本不管不顾不谈,却执意要使用“少林”,结果就是电影无法在内地上映,只能在香港上映,少赚了很多钱,这也是林小明夫妇很不满的地方,周星驰还做得更绝,他把电影的权益收归自己,投资方不公没有大陆票房,电影还不属于自己,合作后也彻底闹掰。

其实跟周星驰合作过的商业方后来几乎全部都会闹掰,而且几乎都是因为钱,利益没分配好,不是我吃你,就是你吃我。也不全怪周星驰不会做人,但确实不太会做人,他算得太精,和华谊闹掰是黑了他的票房导演分红,和李修贤是不让占便宜了,和吴孟达是给钱少又不尊重人,和永盛是没沟通单飞,和王晶是利益要全拿。

和冯小刚闹掰,则是因为《功夫》他来客串鳄鱼帮主,周星驰不肯给他的电影当客串。这里面其实有道道,《功夫》是华谊投资的电影,冯是华谊的人,给自家投资的电影客串是帮自己,再说一句“还有谁?”让他得到多少知名度,他上颁奖礼还拿这个搞笑,给冯小刚带去的无形收益是很大的。但冯小刚的电影又不是周星驰投资的,凭啥给他客串,再说从演员价值看,冯小刚跟周星驰无法对比,星爷给客串的电影,票房起码带来1亿,冯被子真会算账。

经过26年,周星驰成熟了,电影“少林”是别人的商标,再说老刘都进去了,这招牌臭臭的影响票房,那就不用了,功夫+足球就够了,勾起影迷对《功夫》和《少林足球》的记忆。电影质量不行,但周星驰这个IP号召力还强,上映9天13.5亿票房,大大超过所有人的预期。最后再说句,周星驰一辈子都在算账,说他现在老了成熟了,其实也不对,《少林足球》是别人投资的,大陆不能上别人的事,《功夫女足》自己投资的,这票房可要颗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