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小许买了一盒真果粒,过期了,又换了一盒,还是过期,老板承认错误,说马上纠正,可是近期小许再次购买真果粒,喝了1/3后,发现牛奶变成了酸奶味,查看后发现又过期了。他提出想要去医院检查,遭到老板拒绝。之后小许时常浑身乏力,胸部和后背隐隐作痛,前往检查后查出肝脏三项指标偏高。他认为问题源于那瓶过期真果粒,向店家索赔,店家却表示已经过去十天,不能归咎于牛奶,是小许自身的问题。
这位出事的小伙名叫小许,今年才17岁,在杭州一家理发店当学徒。
小伙子不挑食、生活简单,每天的早餐雷打不动,就是一瓶真果粒,甜甜的还带着果肉,好喝又顶饱,所以他天天都去隔壁小卖部光顾。
谁知道这家小卖部的店员都是年纪偏大的长辈,整理货品马马虎虎、稀里糊涂,货架上的过期食品从来不仔细清理。
小许隔三差五就能买到过期牛奶。
不过小许性格老实又通情达理,每次买到过期的,他都好心提醒老板娘和店员。
店家每次都是连连道歉,态度诚恳得不行,满口保证立刻整改、马上换新。
本以为店家知错能改,结果让人无奈的是,有时候换回来的商品,居然还是过期的!
小许前前后后提醒了很多次,店家嘴上不断认错,行动上却始终敷衍应付。
本以为最多就是买到过期货退换就完事,万万没想到,真正的隐患还在后面。
7月10号这天,小许照常进店买了一瓶真果粒,喝了三分之一之后,口感明显不对劲。
明明是清甜的牛奶,却喝出发酸的酸奶味道。
他心里咯噔一下,赶紧翻看生产日期,这款真果粒是2025年8月17日生产,保质期整整六个月,早就彻底过期失效了。
以前买到过期的,都是没开封直接退换,这次饮品已经喝下肚子。小许心里十分担忧,当即提出想去医院做个检查,求个安心。
可让人意想不到,老板直接一口回绝,不同意他去检查。
小许想着自己就在隔壁理发店上班,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想把邻里关系闹僵,最后只能暂时作罢。
原以为事情到此结束,没过多久,老板主动打来电话道歉。小许还以为老板愿意承担责任,安排他就医。
结果老板只愿意赠送一提真果粒,简单道歉,想要就此了结误食变质饮品这件事。
本以为事情就此平息,更大的麻烦接踵而至。
自从喝完那瓶过期真果粒,小许整个人状态变差,浑身发软、四肢无力,胸口和后背还时不时隐隐作痛。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件事,越发不安。
熬到7月21日,实在放心不下的小许前往医院检查。报告单出来,肝脏三项关键指标全部超标。
小许确定自己此前身体状况良好,认为是饮用那瓶变质过期的真果粒引发问题,于是找到店家要求赔偿。
结果店家并不认可这一说法,表示相隔十天时间太久,无法断定是牛奶导致,坚持认为是小许自身身体出现问题,和店内商品无关。
双方争执不休的时候,店员又说出不一样的说法,表示当初是老板主动提出带小许去医院检查,是小许自己说没事、不用检查。如今时隔十几天身体不适再来索赔,并不合理。
这番说辞彻底激怒了小许的父母。
家长得知17岁的未成年孩子误食过期食品身体不适,店家自始至终没有主动联系家属,还不断推卸责任,十分气愤。
小许妈妈当场反问:如果我专门买一堆过期食品,给你、给你家孩子喝,你能不能接受?
几句话说得店员无言以对。
小许也是满心委屈,他表示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在店里买到过期商品,每次都好心提醒。
店家屡次敷衍整改、没有重视,最终导致自己误食变质饮品,身体受到影响,店家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目前小许已经做好安排,再过几天就去医院复查,看看超标的肝脏指标能不能降回正常。
直到现在,涉事小卖部依旧没有给出合理的赔偿方案和处理结果。
小许的父母态度十分坚决,这件事绝对不能纵容姑息。
今天只是身体底子较好的小许遭遇此事,倘若下次买到过期食品的是老人和小孩,造成的后果难以预估!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本案中,商家屡教不改、多次售卖过期食品,属于明知故犯的持续违法行为。
不能单纯依靠时间跨度推卸责任,食品安全无小事。
面对未成年消费者,商家更该尽到审慎义务,而非敷衍搪塞、推卸过错,法理情理都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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