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就得赔?”广西横州,男子搭乘顺风车从广东返回广西,车费204元。到终点后,司机发现男子昏迷,马上掐人中、清异物急救,还求助路人联系家属、拨打急救电话。可惜男子突发急性心梗,抢救无效离世。家属调解不成,起诉司机,索赔18万,司机要为此意外担责吗?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2026年2月13日,赵某通过网络平台下单顺风车,搭乘车主韦某的私家车,从广东启程返回广西老家,全程车费仅204元。
当晚临近八点,车辆顺利抵达目的地,韦某回头查看时,赫然发现后排的赵某毫无反应、一动不动,已经陷入昏迷。
韦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临危不乱,第一时间展开力所能及的急救处置。
他当即采用掐人中、清理口鼻异物等基础急救方式施救,同时主动向路边村民求助,拜托路人帮忙联系赵某家属、拨打120急救电话,全程积极处置、尽心尽责,没有半点拖延懈怠、袖手旁观的情况。
奈何赵某突发的是急性心梗,这种病症来势汹汹、猝不及防,发病速度极快、致死率极高。
即便急救人员火速到场全力抢救,最终依旧无力回天,赵某因突发心脏疾病不幸离世。
事发之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希望息事宁人、妥善化解这场纠纷。
赵某家属当场提出,要求韦某赔偿3万元丧葬费;而韦某只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自愿补偿1000元。双方诉求悬殊巨大、各执一词,调解最终不欢而散。
协商无果后,赵某家属一纸诉状将韦某告上法院,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类损失,累计金额高达18万余元。
家属咬定韦某存在两处明显过错、理应担责赔偿:
第一,韦某的私家车没有正规网约车营运资质,私自接单载客,在他们看来属于违规经营、非法营运;
第二,家属认为韦某发现赵某昏迷后,没有第一时间亲自拨打急救电话,也没有就近送医抢救,存在救助滞后的问题,错失了黄金救治时间,是导致悲剧的重要原因,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认为,韦某搭载赵某仅收取204元,纯粹抵扣油费、过路费,属于一次性顺路互助,没有靠跑车赚钱的盈利目的,完全符合合规顺风车定义。
家属误以为没有网约车驾驶员证就是非法营运,是对政 策的误解。
韦某发现赵某昏迷后,立刻掐人中、清理口鼻异物,还拜托路人拨打120、联系家属,已经做完了一个正常人能做到的全部施救动作,完全尽到了尽力救助义务。
法律对普通车主的救助义务有明确上限,不能拿120急救医生的专业标准要求普通人。
另外,赵某死亡直接原因是自身急性心梗,属于突发隐匿性疾病,韦某作为普通老百姓不可能提前预判发病,驾驶全程没有任何违规操作,对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
赵某家属事后苛求车主必须亲自拨打电话、立刻开车送医,属于脱离现场环境的事后上帝视角评判,不符合普通人应急处置的客观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赵某家属的诉求。
法院的判决,既保护了善意顺路搭载的互助行为,也避免了好心车主被无端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