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起笔,签字,动作很平静。
但说出来的话,让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
“这辈子我都不会原谅他。”
这个“他”,是她刚去世的父亲。
一个先天畸形的女儿,面对父亲遗嘱里“分文不给”的安排,她没争没闹,主动放弃了继承权。
不是豁达,是彻底失望后的决绝。
父亲早年离异,对她几乎不管不问。
她发烧,他在打牌,打车就走了。
她先天畸形,他一句“不知道”就带过了。
病危时,她一次都没去探望。
不是冷血,是彼此早已默认了“陌生人”的关系。
父亲把全部遗产,留给了照顾他20多年的女友秀琴。
遗嘱合法,女友也配得上这份回报。
但法律允许“必留份”——她完全有权分到一部分。可她不要。
她说,不争遗产是体面,不原谅是底线。
法律能判财产,但判不了人心。
你们觉得,她做得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