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这个案子真正让人心里堵的地方,压根不是法律。 是32年。 一个男人49岁的时

这个案子真正让人心里堵的地方,压根不是法律。

是32年。

一个男人49岁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带着17岁儿子的女人。他自己没孩子,就把这个半大小子当亲生的养。供他读初三,又供了三年职校。学费、生活费,全出。

沈先生长大了,成家了,生了女儿。管这男人叫爷爷。

然后男人老了,病了。沈先生带着老婆孩子,陪着去医院、过生日、一日三餐。全包了。

32年。从49岁到71岁。从17岁到49岁。

然后男人走了。

留了两套房。他的亲兄弟姐妹来了。说这房子是我们的。你算老几?

沈先生说,我叫了他32年爸。

兄弟姐妹说,你母亲跟他连证都没领,法律不认。

于是上了法庭。法官问了个问题:沈先生的母亲和这男人,哪年开始的?

沈先生说91年4月。兄弟姐妹说96年9月。

差五年。

为什么这五年能要命?因为94年2月1日之前,法律认事实婚姻。94年之后,住到死也只是同居。

沈先生掏出了证明。居委会开的。四个邻居签了字,盖了公章。白纸黑字:91年起就住一块了,沈先生家一直照顾这男人。

微信记录也翻出来了。沈先生管他叫爸,孙女叫爷爷。后事全是沈先生操办的。

法院认了,事实婚姻。又查了——男人供过沈先生读书,沈先生给男人养老送终。双向的抚养关系。判了,沈先生有继承权。

但我一直在想一件事:32年,为什么不领证?

答案没人知道了。男人走了,带进了土里。

亲兄弟姐妹争的,可能不光是房子。32年,这个外人凭什么分走两套房?可他们想过没有,这32年里,他们自己在哪?男人病了是谁在跑前跑后?过年是谁在陪着?

沈先生争的,可能也不只是房子。32年,每一声爸,每一次端茶倒水,总得有个说法。

法官后来补了一句:94年之后的同居,法律不认。想有个名分,要么领证,要么立遗嘱。

法律是法律。日子是日子。

有时候,日子比法律重。有时候,法律比日子硬。

这案子判完了,事儿没完。

(来源:案件聚焦、看看新闻Knews、九派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