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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个字,房子没了。195万没见着,还背上了一屁股债。 张大姐现在估计想死的心都

签个字,房子没了。195万没见着,还背上了一屁股债。

张大姐现在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在金华东阳有套房子,195万卖出去的,跟买家说好了全款付清。结果买家变卦了,说钱不够,求张大姐帮个忙做个担保。

张大姐心一软,签了。她丈夫也签了。

买家还不上钱,出资方直接找上张大姐。法院判了,连带清偿责任。

你找我买房子,你说钱不够,让我给你担保借钱来买我的房子。我房子给你了,钱我没见着,最后我还得替你还债。

这套操作你细品。

从头到尾只有张大姐一个人在扛风险。

那她为什么会签字?两个原因。

第一个,房子都谈好了就差这一步。买家可怜巴巴站在面前,说帮帮忙不然交易就黄了。换谁不心软?

第二个,很多人根本不懂“连带清偿责任”什么意思。以为就是做个见证签个字意思一下。结果呢?出资方不用先找买家,可以直接找张大姐要钱。买家跑路了,张大姐就得顶上。

买家为什么偏偏找张大姐担保?

因为她有套房。有资产的人,才是最好的担保人。买家不是没钱,是在用张大姐的房子给自己做杠杆。房子一到手,立马抵押出去套现,人就消失了。

这不是张大姐傻,这是被人精算过的。

东阳法院之前就判过类似的案子。有人给别人的90万借款做担保,结果借款人还不上,担保人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后房子被法院撤销了转让。

房子没了,195万没见着,还背一身债。

张大姐本来是想把房子卖掉落袋为安,结果一纸担保把自己和丈夫全搭进去了。

有句话我憋了很久——别让你的善良,变成别人算计你的筹码。

你卖房就卖房,钱货两清各走各路。一旦掺和进别人的债务里,再想抽身,难了。

有人会问,那如果真遇到了怎么办?

记住两条。任何让你签字的文件,找律师看一眼再签。卖房交易里你的角色是卖家不是担保人,谁借钱谁自己想办法,跟你没关系。

你觉得张大姐这钱该替买家还吗?如果是你卖房,买家求你担保,你会怎么回?

来源:1818黄金眼、新浪新闻、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