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某KTV女经理,
带5个未成年少女卖淫,
被抓后居然说“我冤枉”。
你猜她怎么辩解?
“灯光太暗,不知道她们多大。”
她叫崔晓美,是KTV经理,利用工作便利,建群、派单、抽成,把15到17岁的女孩当成赚钱工具。
非法获利20万,最小的女孩才15岁。
更可恨的是,庭审时她全程甩锅,说自己只是“中间人”,还怪女孩谎报年龄。
法律不认这套。
法院认定,她掌控了定价、派单、分钱,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
而且面对5个未成年人,她没有尽到最基本的核实义务。
最终,她被判了10年6个月。
那些女孩呢?
拿着每月2000的工资,笑容就没了。
10年半,换20万,值吗?
你们遇到过这种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