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市明当初选择冉莹颖女士,是因为对方有才、有貌、社交能力强,这都是邹本人最缺的。觉得能拿得出手、可以作为日后继续向上的资本。本身就是他的一种虚荣的体现。
冉女士选择邹,然后进入小众的拳击俱乐部领域,然后大肆扩张商业,还让家人参与经营,没做市场调研,就各种大手笔投入,想要暴富,但自己缺乏经营能力,又选错赛道,还在缺乏审计的情况下随意让家人参与经营,最终巨亏。
两个人都是野心勃勃,极度虚荣,如果有一个务实的,也不至于到这种地步。
如果邹选择进入体制内,或者像马晋、于洋那样和地方体育局合作办学,同时搞业余拳击赛事这种稳妥路线,大富大贵是不现实,但财富和声望都有保证。
邹本人选择了冉,就是选择了扩张、想暴富、想进入更高层次的路线。两个人的意愿是一致的,也是一种利益性婚姻。从这个角度来说,两个人有目前的境况是顺理成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