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个房东把房子租给了一对小情侣,他想着既然是小情侣,晚上肯定会做亲密的事,就偷偷安装了偷拍设备,不料有天这事被小情侣发现了。
这对小情侣是王女士和男朋友,两人在北京租下一套房子,卧室天花板上原本就有一个不起眼的小圆洞,搬进来那天两人扫了一眼,以为是装修留下的瑕疵,谁也没多想,就这么住了下来。
出租这套房子的人叫张某,52岁,手里一直攥着一把备用钥匙。房子租出去之后,钥匙理论上已经派不上用场,可张某偏偏惦记着屋里两个年轻人晚上会做什么,越想越上头,干脆网购了一枚针孔摄像头,打算亲眼看看。
2024年6月25日这天,张某算准两人白天都出门上班,趁屋里没人,用备用钥匙拧开门锁进了卧室,踩着凳子把摄像头塞进天花板的圆洞里,镜头对准床铺,装完就走,此后天天靠手机远程看直播。
看了几天他又觉得角度不够好,画面拍得不完整,6月29日又借着屋里没人,第二次开门进屋,伸手掰扯天花板的板材调整摄像头位置。这一掰不要紧,原本小小的圆洞被撑大了一圈,吊顶板也翘起一角,破绽藏不住了。
当天晚上两人下班回家,一抬头就看出天花板不对劲,男朋友搬来凳子掀开吊顶板,一枚接着电源线的圆形摄像头就这么暴露在眼前。
两人当场腿都软了,赶紧把设备摘下来,抠出里面的内存卡插进电脑查看,画面里张某两次开门进屋、安装调整摄像头的全过程清清楚楚,连带着两人平时在卧室的生活画面,也被完整录了下来。
没有一点犹豫,两人直接拨打110,辖区民警赶到现场,把摄像头和内存卡当物证收走,随后把张某叫到派出所问话。面对录像证据,张某没扛住,全部承认,说自己就是想看情侣的私密画面,图一时刺激。
案子后来移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起诉张某。庭审前,张某家属主动找上两名被害人赔钱道歉,也拿到了谅解书。
2024年10月,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认定张某两次擅自闯入租客住处安装偷拍设备,严重侵犯他人隐私和居住安宁,就算有赔偿谅解,法院照样从严判了,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涉案设备全部没收。
这案子最让人后背发凉的,不是张某手段多高明,是他从头到尾都觉得自己占理,房子是我的,我拿钥匙进去看看怎么了?
这种想法在租房群体里相当普遍,很多人默认房东留着钥匙就有权随时进出,可现实是,房子只要签了租赁合同、交付使用,使用权就完全归租客了,房东没经过同意开门进屋,哪怕什么都没干,本身也已经违法。
这几年出租屋偷拍的案子在各地陆续被曝光,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真正值得琢磨的是,为什么这么多房东明知违法还要冒险装设备?
说到底还是抱着"神不知鬼不觉"的侥幸心理,觉得反正只有自己一个人看,出不了事。张某要不是嫌角度不好二次进屋调整,留下明显痕迹,这事可能到现在都没人知道。
判六个月刑期,没有对外传播,也没有牟利,这个处罚是按情节从严算的,两次擅闯、蓄意安装,法院没有因为有谅解书就手软,这个态度其实是在给所有心存侥幸的房东提个醒,钥匙不是通行证,进错一次门都是违法。
对租房的人来说,这案子更实际的意义是提醒大家住进新出租屋第一件事该干什么。
卧室、卫生间、客厅的天花板孔洞、插座缝隙、烟雾报警器、路由器这些地方最容易藏针孔摄像头,晚上关灯拉窗帘,拿手机摄像头对着屋里扫一圈,很多针孔摄像头的红外光在手机镜头下会显出紫红色光点,这个办法几乎零成本,却能省下很多麻烦。
万一真发现了偷拍设备,第一反应千万别是删录像或者砸设备泄愤,这些恰恰是最关键的证据,留好证据直接报警才是正解,别自己跟房东私下谈赔偿了事,那样等于把违法的人放过了。
私自入户、安装偷拍设备,即便未传播、未牟利,依旧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租客的居住隐私与人身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肆意窥探、侵犯他人私密空间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