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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错人了!7月27日报道,安徽蚌埠,一男子靠着多年同窗情分,在不到3年时间里,以

信错人了!7月27日报道,安徽蚌埠,一男子靠着多年同窗情分,在不到3年时间里,以各种理由问大学同学借钱,总共骗了8.3万余元,他倒是潇洒了,同学被骗负债,不堪重压,最终选择自杀离世!网友:真是太过分了!
 
一段同窗情,变成了34次"精准收割"
 
吴某和王某是大学同学,在校期间关系一直处得不错。谁能想到,这份信任后来成了吴某下手的"通行证"。
 
时间回到2022年10月,吴某第一次开口,理由是"要还同事欠款",王某没多想,转了1500元。
 
紧接着八天后,又说"租房要交房租",借走1100元,从这以后,吴某的"剧本"就停不下来了——
 
医保报销要垫钱、出车祸要赔人家、去湖北出差要路费、公司账目要补齐、房租又到期了……各种各样的紧急事由轮番上演,平均每个月都要编上一两个新理由。
 
王某一次接一次地转钱,少则几百,多则四千多。
 
钱到手后干啥了?法院查明,绝大部分根本没用在吴某嘴上说的那些急事上,而是全进了他自己的日常消费。
 
也就是说,王某以为同学在救急,实际上是在给吴某供着日子。
 
就这样不到三年,34笔借款,累计83000余元。
 
对王某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这不是小数目。
 
更扎心的是,当他发现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帮衬的"好同学",从头到尾都在演戏的时候,那种被信任之人反复捅刀的感觉,比钱本身更伤人。
 
钱窟窿越补越大,心理防线彻底崩了,王某最终不堪债务重负,选择了自杀,一个本该有大好前途的年轻人,就这么没了。
 
2025年11月5日,吴某接到警方通知后到案,面对讯问,他对34笔借款的虚构理由和资金去向,统统以"不记得"搪塞,关键问题多次拒绝回答。
 
到了法庭上,画风突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统统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还主张自己构成自首,希望从轻发落。
 
法院可不买这个账,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编造虚假事由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
 
其多次诈骗并直接导致被害人自杀,社会危害性大,依法从重处罚;到案后避重就轻,不符合自首条件。
 
鉴于庭审认罪认罚,依法从宽,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退赔8.3万余元给王某的法定继承人。
 
判决一出,评论区直接炸锅,一种声音很激烈:"骗死人只判四年十个月?代价是不是太低了!"不少网友替王某不值,觉得一条人命换来的刑期,震慑力不够。
 
 
另一种声音则相对冷静:"诈骗罪的量刑是有法律依据的,8.3万属于'数额巨大',基准刑本来就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考虑到被害人自杀这一从重情节,再加认罪认罚的从宽情节,四年十个月其实是法理之内的裁量,法院没毛病。"
 
两边说得都有道理,但不管怎么吵,那个年轻的生命都回不来了。
 
这案子最让人脊背发凉的地方,不在于金额有多大,而在于"熟人作案"的杀伤力,吴某摸准了"同学间不好意思拒绝"这个软肋,把纯真的同窗情当成提款密码,一用就是三年。
 
善良没错,但善良得带点锋芒,借钱这事,哪怕是发小、闺蜜、大学室友,也得问清楚用途、留好凭证,大额借款更要立字为据。
 
一旦对方开始用"急事"反复开口,还支支吾吾不肯说清去向,那就是该拉闸的信号。
 
对这件事的看法:熟人之间的信任本该是社会的黏合剂,一旦被人当成敛财工具反复利用,伤害的不只是一个家庭,更是整个社会的信任根基。
 
法律的判决给出了一个交代,但王某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值得每个人警醒——帮人之前先保护自己,别让"不好意思"变成压垮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
 
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男子3年编34个理由骗走大学同学8万多元,致对方不堪债务重负自杀,被判刑4年10个月》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