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根没当回事?携程净利率53.3%,高居中国500强第2;仅过4天,又因垄断被罚没51.79亿元,这组反差太刺眼了!
两个数字几乎前后脚摆到了公众面前。7月21日,2026年《财富》中国500强榜单发布,携程以53.3%的净利润率排在第2位,仅次于香港交易所。
4天后,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罚款35.21亿元,罚没合计51.79亿元,并责令其退还此前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1.22亿元订单储备金。
看上去,一边是令人咋舌的赚钱能力,一边是在线旅游行业反垄断第一案,反差确实很强,不过,这个53.3%不是2026年一季度的数据,而是榜单按照携程2025年全年财务数据计算出来的。
携程2025年净收入约624亿元,净利润约334亿元,其中包含约199亿元投资收益。
因此,这个净利率不能完全理解为订酒店、卖机票这些主营业务每收入100元就能稳定赚到53.3元,更不能简单拿它同制造业的经营利润率横着比较。
但即便把这层财务因素剥开,携程作为大型在线旅游平台所拥有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影响力,依旧相当突出。
酒店预订本来是一门连接生意,平台一头面对消费者,一头连接数量庞大的住宿经营者。
它不需要像酒店那样长期承担土地、房租、装修、设备折旧和大量一线服务人员,却控制着流量入口、排序位置、价格展示和交易规则。这种轻资产结构,本身就更容易形成较高利润。
问题也恰恰出在规则掌握在谁手里,2020年以来,携程要求部分“特牌”酒店独家合作,不得同时与竞争平台开展合作;对“金牌”和“无牌”酒店,则要求携程价格保持“全网最低”。
一旦系统发现其他平台价格更低,就会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工具,或者人工方式直接把携程端价格调低。
这还不是全部。为了保证这些要求被执行,平台会监测酒店是否在其他渠道经营、价格是否低于携程,并通过限制流量、降低展示、摘牌以及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方式施加压力。
对单体酒店来说,拒绝意味着订单可能减少,接受又意味着自主定价和选择渠道的空间被压缩,平台掌握入口之后,原本看似平等的合作,很容易变成一方制定规则,另一方只能被动跟随。
我认为,这次处罚真正触碰到的,不只是一个平台收了多少佣金,而是谁有权决定一间酒店卖多少钱、能在哪些平台开店。
酒店可以把销售交给平台,却不等于把定价权和经营选择权一并交出去。平台有权设计服务规则,但这种权力不能发展成排斥竞争、控制商家的工具,否则所谓提高效率,最后可能变成把经营压力单向推给实体商户。
51.79亿元听起来已经很重,但这并不是一个笼统的“天价罚款”。
其中16.58亿元是被认定的违法所得,35.21亿元是按照携程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7.5%计算的罚款,此外还有1.22亿元订单储备金需要退还。
处罚不仅要让企业付出经济代价,更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面整改平台规则,并公开整改措施接受监督。
我认为,判断这次处罚有没有真正形成震慑,不能只把罚没金额同携程一年的净利润做除法。
罚得多不多当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那套独家合作、最低价约束和技术调价机制能否真正退出,酒店能不能重新获得跨平台经营和自主定价的权利。
倘若旧工具下线之后,只是换了名称或换一种隐蔽方式继续运行,再大的数字也难以改变行业感受。
这也是数字平台监管最难的部分。传统市场里的限制交易,往往能在合同和书面通知中找到痕迹,平台时代的约束却可能藏在搜索排序、流量分配、推荐权重和自动调价系统里。
商家看到的只是订单突然少了、房价莫名变了,真正触发变化的规则却藏在后台。监管不仅要读合同,还要看算法如何运行、平台怎样监测和惩罚商户。
我认为,平台和酒店并不是天然对立的。酒店需要平台带来客源,消费者也需要一个方便比较价格和服务的入口。
真正健康的关系,应当是平台靠效率、技术和服务获得回报,而不是利用入口优势限制酒店去哪里经营,更不能未经同意替商家改价。平台越大,越应当证明自己的利润来自创造价值,而不是来自交易双方无法绕开的依赖。
把视线放远一些,这次处罚释放出的信号已经超出在线旅游行业,外卖、网约车、电商和本地生活服务,都存在平台、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如何分配权利的问题。
规则可以提高效率,也可能在缺少约束时成为挤压另一方的杠杆。平台经济真正需要的不是削弱技术,而是让技术运行在清晰边界内,让算法能够被检查,让受到影响的经营者拥有申诉和纠错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