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从超市离职,公司人事漏封公积金账户,多缴了15个月共计5000元,男子对此毫不知情。公司发现后要求全额退还,可男子因身患癌症,所有积蓄都用于治病,实在无力偿还。
他希望公司能给点时间,公司却说他不还钱就是不当得利,直接告到了法院。
7月22日,长沙望城区法院的法庭,迎来了一个不寻常的案子。那家超市,把离职许久的老员工余某给告了。
诉求简单明了:余某必须立刻把公司多缴的5000元公积金,一分不少地退回来。
在大多数人看来,离职手续办完,工牌一交,和老东家就算两清了。
可超市人事的一个疏忽,让故事走向了意想不到的方向——他们忘了在余某离职时封存他的公积金账户。
于是,接下来的15个月里,公司财务照常往这个“已关闭”的账户里打钱,不知不觉就多出了5000块。
对此毫不知情的余某,那时正被命运按在谷底。离职后不久,他查出了癌症。
手术、化疗、靶向药……每一样都是吞金的深渊。他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连账户里那点公积金结余,也全部提出来用来续命。
当超市终于对账发现错误,打电话来讨要时,余某的口袋早已空空如也。病床上的他,只能一遍遍恳求:“请宽限一些时日。”
但公司法务部门态度坚决,白纸黑字属于不当得利,必须追回。一纸诉状,把这个重病缠身的人推上了被告席。
法庭上,余某面容憔悴,默默地递上了一摞厚厚的病历和缴费单据,一切无奈尽在数字之中。
超市的律师则紧抓《民法典》第985条不放,坚持法律上的“不当得利”必须偿还。
主持庭审的法官,并没有急着一判了之。他看透了此案背后的人情困境。
判公司胜诉很容易,可对一个靠借债治病的癌症患者来说,一纸判决很可能只是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法官决定跳出机械办案的圈子,尝试用调解来暖一暖这个冰冷的案子。
他一遍遍地给超市负责人和律师打电话,掰开揉碎地分析:就算赢了官司,强制执行面临怎样的现实阻碍?
双方达成了调解:余某象征性地归还1000元,剩下的4000元,公司主动表示放弃追讨。
这场因5000元公积金和15个月疏漏引发的官司,最终以一种温暖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它给所有用人单位提了个醒:人事财务流程上的任何一点马虎,最后可能要付出远超金额本身的代价。
而对普通人来说,离职后多留个心眼,查查自己的账户,也是一种必要的自我保护。
如果法院只是一台冰冷的机器,判决或许赢了法条,却可能输了人心。
真正的司法智慧,从来不是在非黑即白中做切割,而是懂得在规则的框架内,为人性的艰难,找到一个得以安放的缝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