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心!妻子肺癌术后在家休养,丈夫拿假结婚证陪第三者做试管,预产期撞上女儿高考,问他选谁,答案让妻子彻底崩溃
妻子身患癌症,最大的念想就是陪伴高三女儿顺利参加高考。万万没想到,丈夫背地里伪造结婚证,带着第三者在三甲医院做试管婴儿,冷冻胚胎已经培育完成,预产期刚好卡在女儿高考前后。妻子拿着真实结婚证找到医院,要求销毁胚胎,却被医院拒绝。当她质问丈夫如何抉择,对方毫不犹豫选择外面还未出生的孩子,十几年夫妻情分碎得一干二净。
上海的朱女士2019年确诊肺癌,做完手术之后身体一直虚弱,只能居家吃药休养,没有办法外出工作。家里女儿读高三,正是人生关键的转折点,朱女士强撑身体,一心扑在女儿备考这件事上,盼望着熬过高考,生活就能慢慢好起来。
一次偶然,朱女士看见丈夫手机弹出生殖中心的就诊提醒。顺着线索深挖,残酷真相被揭开。丈夫和第三者伪造了结婚证,凭借这份虚假证件,在医院走完建档、促排流程,成功培育冷冻胚胎,只待后续移植。整件事,作为合法妻子的朱女士完全被蒙在鼓里。
情绪崩溃的朱女士拿出全部证据,向丈夫抛出直击内心的问题:一边是我们即将高考的女儿,一边是你和别人即将到来的孩子,你选哪一个?丈夫几乎没有片刻犹豫,直白回答:生孩子。简简单单三个字,彻底击碎朱女士最后的幻想。自己重病数年,咬牙坚持为家庭操劳,在丈夫心里,却比不上婚外的孩子。
朱女士拿着真实结婚证前往医院,书面申请销毁这枚婚外冷冻胚胎。可医院给出答复,医院只能做证件形式审查,没有权限单方面处置胚胎;甚至告知,如果朱女士和丈夫离婚,丈夫和第三者办理真结婚证,这份通过假证得来的胚胎依旧可以移植使用 。求助卫健委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万般无奈之下,朱女士把丈夫、第三者还有涉事医院一并起诉至法院,等待开庭审理 。
法律分析
1、丈夫属于婚姻重大过错,伪造结婚证涉嫌违法犯罪。结婚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伪造、使用假证,已经触犯《刑法》280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要承担刑事处罚。离婚诉讼当中,依据《民法典》1091条,朱女士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丈夫婚内转给第三者的大额钱款,朱女士也有权起诉全部追回。
2、冷冻胚胎属于特殊伦理物。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处置细则,司法主流观点:胚胎处置权归精子、卵子的生物学提供者。原配妻子没有提供精卵,没有权力单方面要求医院直接销毁胚胎,医院也不能仅凭原配申请擅自销毁,否则会面临侵权风险。
3、医院仅做形式审查。目前医院没有权限接入民政婚姻系统联网核验,只能核对证件外观信息;肉眼很难识别高仿真假证。但辅助生殖只对合法夫妻开放,出现造假建档,当事人可以向卫健委投诉,追究行政层面责任。
这件事看得人无比唏嘘。妻子身患重病,本应该得到家人的呵护,丈夫反而在背后策划婚外生育,连女儿最重要的高考节点都毫不顾及。
婚姻的忠诚,不只是道德约束,更是法律义务。丈夫可以选择结束婚姻再开启新的生活,可他偏偏选择用伪造证件的方式,偷偷制造另外一个生命,把重病妻子、备考女儿全部拖入巨大的精神伤害当中。
同时这件事也暴露出现实的法律困境:即便原配受尽伤害,却无法直接处置丈夫与第三者的冷冻胚胎。维权只能走离婚追责、追究伪造证件的刑事责任这条路。
也提醒所有人,遇到婚内重大过错,第一时间保存聊天、就诊、转账全部证据,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互动话题
1、丈夫伪造结婚证做试管,医院只做形式审查,是否该承担责任?
2、冷冻婚外胚胎,合法原配有没有权利要求销毁?
3、妻子重病,丈夫执意婚外生育,如果离婚,是否应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欢迎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