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提着垃圾进电梯,下到30层的时候,一个男娃正拿身体死死抵着电梯门,等他妈上来。女孩赶时间,催了一句:“你快点,你要干啥,我要走了。”
就这么一句再正常不过的催促。
二十秒后,男孩妈妈进了电梯。按理说,自家孩子堵着电梯门耽误别人,当妈的该说句“不好意思”就过去了。这位妈妈不,张口就是一句:“等一下怎么了?”
好家伙,电梯是公共空间,不是你家门口玄关,你孩子拿身子骨挡着门,耽误的是全楼人的时间,你倒还理直气壮上了。
电梯往下走的时候,这位妈妈转头教育儿子,原话是:“在外面以后任何人说你,你都要还回去,听到没有?”
女孩一听就回嘴:“占人家电梯口还不让人骂了?”妈妈接着杠:“你凭什么骂他,这电梯又不是你一个人的,你的专属吗?”女孩回了一句“占电梯你还有理”,顺便带了句“神经病”。
到这里,还只是嘴仗。
电梯到一楼,妈妈直接上手了——照着女孩的头就打。俩人在电梯里扭打成一团,整整一分多钟。
最让人三观震碎的,是扭打过程中,这位妈妈一边跟人撕扯,一边冲自己儿子喊:“帮我打她!”
那个男孩才多大?幼儿园或者小学低年级的年纪。他在电梯角落里,被亲妈一声声“帮我打她”催着,懵懵懂懂就上前动了手。
监控一公开,全网炸锅。
骂人的事,女孩确实嘴不干净,带了个“神经病”,该被说道。可骂人和打人,是两码事。你被催了一句、被骂了一句,就直接在电梯里动手打头、还喊自己年幼的儿子一起上——这已经不是护犊子了,这是当着孩子的面,亲手给他发了一张“暴力许可证”。
很多人骂熊孩子,其实骂错人了。真熊的从来不是孩子,是后面那个熊大人。
孩子拿身体挡电梯门,是不懂事,需要有人教他“电梯不能这么用”。可这位妈妈教的是啥?她教儿子:别人一说你,不用管自己对不对,直接还回去;妈妈跟人打起来了,你别想着拉开,你上来帮妈妈打。
四五岁、六七岁的孩子,正是三观成型的时候。他在电梯里学到的“第一课”是:谁说我,我就打谁;我妈打人,我得帮忙。这课刻进骨头里,等他上小学、上中学,跟同学有点摩擦,他第一反应就是“还手”“喊人帮忙”。到那时候,当妈的要是再骂“你怎么这么暴力”,那就太晚了——这暴力是你亲手喂下去的。
更讽刺的是,这位妈妈以为自己赢了吗?
她打赢了那个提垃圾的女孩了吗?监控里看,俩人扭打一分多钟,女孩起身走了,她回电梯上楼。看似她没吃亏。
可代价呢?
仙桃干河派出所已经介入,公安机关正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治安调解工作。这意味着啥?意味着这件事已经不是“邻里吵架”级别了,是警方出面走程序的事。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她率先动手打人,属于“殴打他人”,基本就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加两百到五百罚款起步。更关键的是,她在扭打过程中多次教唆未成年儿子参与打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写得明明白白,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重处罚。这“从重”两个字,就是给她准备的。
如果女孩的伤情鉴定下来到了轻伤,那性质就更严重了,可能直接升级成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