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男子没钱不想办法工作,竟盯上了分手近十年的前女友,反复管对方要钱,只要不给就暴力威胁,前女友出于畏惧心理,只能一次次给,甚至瞒着老公把家里的车给抵押了,可男子依旧不满足,最后前女友忍无可忍报了案,最后法院这样判。
素材来源于:中国法院网
余某和玉某是2011年走到一起的,两人在一起后生了两个孩子,始终没有领证。
余某这个人脾气大,还爱占小便宜,总爱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两个人在一起总吵架,玉某想着为孩子忍一忍,可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玉某觉得这个环境对孩子也不是很好,2014年,两人分手了。
而后两人一别两宽,玉某没几年也带着孩子找了新的归宿。
2023年5月,余某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联系上了玉某,张口就是让玉某给拿点钱,说自己没钱了,可玉某觉得两人已经分手多年,早就没关系了,就拒绝了余某。
谁知道,余某恼羞成怒,直接就把玉某给打了,玉某出于恐惧心理,连忙答应了,而后转给了余某2000块,原以为噩梦到此就结束了,没想到是刚刚开始。
得逞过后的余某更加肆无忌惮,之后的一年里,余某只要手头没钱就管玉某要钱,玉某稍微表现出不情愿,他就扬言威胁,要不就暴力施压,弄得玉某每天战战兢兢,看到余某的来电都发抖。
2024年3月,玉某忍无可忍报了警,余某得知后也没有丝毫的收敛,也不配合调查,同年6月,他再次把玉某强行带出来兜风,实则还是为了要钱。
好在玉某留了个心眼,找了外人相助,最后民警救下了玉某,余某怕坐牢,便写下书面承诺说不会再骚扰玉某。
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调解结束没多久,余某再次纠缠上玉某,要求玉某给钱,玉某拒绝后,余某便拳打脚踢玉某,玉某身边还带着孩子,怕孩子跟着受伤,玉某又再次给他转了1000块。
可余某的贪念如无底洞一般,根本填不满,2025年4月,余某要玉某拿6万块给他,还扬言不给就去破坏她现在的家庭,玉某不堪其扰,再次妥协,但家中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她便背着丈夫把家中的轿车抵押了。
而后抵押款到手后,又给余某转了6.5万。
但玉某此刻也算看明白了,一味的妥协不会让余某收手,反而将他的胃口越养越大,玉某实在受不了,再次选择报警。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余某多次以言语和暴力恐吓威胁玉某拿钱,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两年内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定义为“多次勒索”,余某在一年内,反复敲诈勒索玉某,早已超出三次。
另外,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标准在三万至十万以上,余某总共敲诈勒索玉某共计7.7万元,已经属于“数额巨大”。
余某被传唤到案后,主动承认其罪行。
这一调查才发现,余某这人已经不是初犯了,他在2018年就因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被判过刑。
《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余某再次犯案距离上一次犯案不超过五年,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
但考虑余某在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可考虑量刑。
最终,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处罚金1000元,并返还从玉某那里敲诈的钱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