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单位的内设部门,按说应该叫“科”。可是有段时间,很多处级单位硬是把内设科室都叫“处”。比如本来是法规科,对外却称法规处。
这种混乱叫法,本单位就闹出过笑话。
有次省厅一个副处长带着我们下属单位的一个科长及其他同行出差。
向接待单位发出的接待函,把这位科长写为处长。
结果,接待单位在安排开会和就餐座次时,就把科长排在主位次,把省厅那个副处长排在次位置。
好在这位科长还算有自知之明,主动解释,他这个处长就是对外的称呼,自己实际就是科级。
这种把层级虚假提高的做法,混乱了层级关系,在对外交往中容易闹笑话。同时也反映出一个时期人们的官本位思想。
前段时间,不是有长沙市体育局有位占车位的女干部冲上热搜吗?说她是副处长。实际她就是体育局内设科室的副科长,对外却称副处长,也是虚假提升了内设科室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