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一只手拿着手机,观看女邻居性感裸露的身子,一只手发泄欲望。从监控中看着邻居的一举一动,实在太刺激了,有时候摄像头角度不太好,就潜入邻居家调整一下,偷窥邻居4个月都没有被发现。
顾某发现对面搬来了新邻居,看着新邻居曼妙的身姿,他垂涎欲滴,总想着和对方能发生点关系。他发现对方一个人独居,更是产生了不轨之心。
张女士每天上下班特别忙,压根顾不上观察周围的环境,殊不知背后正有一双眼睛在看着她。
顾某为了窃取张女士的入户密码,特意调转了自己家门口上方的监控,正对着张女士的门。张女士回家输入密码,被拍的一清二楚,家门密码就这样泄露了。
不过顾某还挺严谨,拿到密码后没有着急进入张女士家中,而是观察张女士的生活轨迹,记下她每天上下班回家的时间。
等到一切准备就绪,张女士生活稳定下来后,顾某就开始下一步计划。买了微型摄像头,还特意买了充电式的,然后找机会放入张女士卧室中。
顾某趁张女士不在家,输入密码堂而皇之的进入家中,将摄像头安装在卧室柜顶上。他在张女士家环顾,呼吸着美女的味道,害怕被发现,所以什么都没敢碰。
等张女士回家,顾某就打开手机看监控中的画面,窥探着对方的一举一动。张女士全部的行为都暴露在对方眼底,可是她毫不知情。
顾某有时候看见张女士,眼神还似有若无地瞥来瞥去,心里想着:都被他看光了。
更大胆的事情还在后面,因为顾某买的是充电款,所以摄像头插着充电宝才能工作。顾某经常趁张女士不在家的时候,进去更换充电宝。
他进入张女士家中,仿佛入无人之境,一个月多次来回都无人察觉。有一次他觉得摄像头角度不好,觉得有些画面看不到,还特意进去调整了一下。
顾某偷窥张女士生活4个月,每天都守在手机前面,等着张女士脱衣服睡觉。张女士也没想到,天天见面的邻居是一个偷窥狂。
直到4个月后,张女士全面打扫房间,把柜子顶也收拾了一下,摸着玩偶触感不太对,打开一看才发现了摄像头,后边还连着个充电宝。
张女士这才知道自己被人偷窥了,为了不打草惊蛇,她又将摄像头放回原处,然后去报警。
刚好在张女士发现这天,顾某要更换充电宝,在张女士走后走入家中,他敏锐的发现摄像头被人动过了,为了害怕事情暴露,抓紧拿走了罪证,退出张女士家中。
民警接到报案后,跟着张女士来到家中,却发现摄像头不见了。张女士都懵了,明明出门前还在,怎么回来就不见了呢。她特意查看了门锁记录,发现在她走后,有人进入了她家。
可能门锁未提示异常,说明对方是输入密码正常进入,可是张女士没有把密码给过其他人。就在她疑惑时,民警发现顾某的大门监控正好对着张女士的门口,于是将他传唤询问情况。
还没开始询问,顾某就吓得把什么都交代了,承认摄像头是他安装的。顾某表示就是想看邻居的生活,不想偷窥隐私。这样的解释就是糊弄傻子,摄像头都安装了,说什么都没用。
根据《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顾某没有经过张女士同意,窃取密码开门进入,属于私闯民宅,哪怕没有偷东西,仅仅是进去这个举动他已经涉及犯罪了。
经过鉴定,顾某窃取的隐私视频并没有向外传播,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影响,所以最后判决顾某有期徒刑7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