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天津,一名女子把手机送去维修,不久发现店主私自偷窥她手机里的隐私,不仅偷偷登录她的个人账号打开她的相册,甚至还偷偷保存了她的40多张私密照片。
付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她感到非常气愤的事,这让她不仅觉得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更是下决心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付女士发现自己的手机出现了一点问题,于是就打算把手机送去维修一下。经过一番比较,她选择了一家感觉还不错的维修店。
付女士把手机送到维修店以后,店主热情地接待了她,并且立刻就熟练地检查起手机来。付女士则坐在一边等着。
毕竟手机要急用,付女士准备在一边等待手机修完。不过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临时有事只能先行离开。
付女士离开不久,店主就打电话给她,声称手机要进行维修检测,需要付女士的密码。付女士有点犹豫,毕竟是要把手机密码交给一个陌生人。
但是她转念一想,店主是专业的维修人员,他索要密码也是为了维修手机用,于是付女士还是把自己手机的密码告诉了店主。
第二天,付女士接到店主的电话,说是手机修好了。付女士很高兴,她正等着这个手机用呢,于是很快来到店里拿走了手机。
然而,当付女士再次打开自己的手机时,她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特别是当她使用手机登录自己的个人账号时,明显出现了异常。
付女士赶紧检查了一下子自己的手机,她这才发现,她的手机在维修的这段时间内,有人用她的手机登录了她的个人账号。
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对方还打开了她的相册,根据检查的数据显示,这两个操作时间分别持续了二十多分钟。
而在手机维修的这段时间内,只有一个人接触到她的手机,那就是维修手机登录店主。付女士怀疑,是店主偷窥了她手机内的隐私。
她再次来到店里想要向店主要说法,双方发生了争吵,付女士生气地报了警。经过调查,店主确实曾经在维修时间内,利用付女士提供到密码偷窥了付女士手机里的隐私内容。
更让付女士崩溃的是,店主不但翻看了她手机里的相册,甚至还偷偷导出了她的40多张私人照片,并自己偷偷保存了起来。
付女士完全无法接受这一事实,本来她只是想要维修一下手机的,谁知道却把手机内的隐私全部泄露了。
事后,店主删除了保存的照片,还向付女士道歉,但是付女士并不想接受。因为在付女士看来,个人的隐私不得侵犯。
如果这次原谅店主,他作为维修人员,下一次会不会再次对其他人的手机做出侵犯隐私的事呢?于是,付女士决定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
《民法典》明确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未经同意不得处理他人私密信息。
手机维修店主没有经过付女士的同意就刺探了她手机里的私人信息,这种做法已经侵害了付女士的隐私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维修店主在骗取了付女士手机的密码以后,窥探了付女士手机内存的隐私,这样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店主将面临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付女士本来是去修手机的,不料却被店主骗取密码偷窥了手机里的隐私内容,更为严重的是,店主还偷偷保存了付女士四十多张私密照片,这导致付女士的心理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付女士有权向店主提起索赔,来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其实在付女士看来,哪怕店主赔偿她再多的金额,也无法补偿她因泄密而遭受的精神创伤。她只是希望店主在经受这次教训后,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情了。
店主作为维修人员,经常会接触到顾客的手机,更应当要守住内心的底线,维护顾客的权益,不能侵犯顾客的隐私权。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这名维修店主的行为的?素材来源:star星视频2026.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