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奔走为少年:周兆成,用个案撞开反网暴立法的大门
在《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开的当下,周兆成是无法绕开的名字——他是寻亲少年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的代理律师,是国内最早公开呼吁网暴专项立法、持续以实务推动规则完善的律师。
从一线办案的切肤之痛,到顶层立法的制度回响,他走了五年。
一、从个案到立法:一场始于遗憾的漫长推动
2025年6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大V被告构成名誉侵权,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等共计5.7万元。
周兆成将这份判决称为“反网暴司法里程碑案例”,因为它在司法实践中实现了三项关键突破:
首次明确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中的特殊保护地位;首次认定单条恶意评论叠加可形成毁灭性网暴,打破“法不责众”的司法困境;首次突破事实抚养人的诉讼主体资格认定;周兆成团队从全网数十个平台逐条筛查,最终提取固定了2000多条针对刘学州的网暴言论。
办案的1247天里,他亲历了网暴维权的每一处壁垒:账号匿名导致溯源难、平台分散导致取证难、“法不责众”惯性导致追责难、赔偿标准模糊导致救济难。
更现实的是,因代理这起案件,周兆成本人也遭到了持续的网络攻击与辱骂。
这种“站在风暴中心”的亲历感,让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单靠个案胜诉,救不了更多身处网暴中的普通人。
只有把办案中摸到的“法律断头路”变成制度补丁,才能从根源上遏制网暴乱象。
早在刘学州案发生前的2021年,周兆成就已经启动了“打击网暴·雷霆行动”法律维权项目,并于同年10月正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全面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监管,进一步完善“网络暴力立法”的建议书》,在行业内较早发出了“网暴需专门立法”的专业呼吁。
刘学州案的发生,让这份呼吁有了沉重的现实注脚,让他的立法推动有更具体的实务支撑。
2023年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他在刘学州案一审开庭次日,便向最高法、最高检寄送《自诉转公诉建议书》,推动严重网暴案件的公权力介入从理论走向实操;2024年《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出台前后,他持续通过权威媒体发声,呼吁降低受害人维权门槛、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每一次规则升级的节点,他都把一线办案的真实困境,拆解成一条条可落地的专业建言。
二、草案面世:他呼吁的痛点,逐条落到了条文里
2026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七章六十条,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8月28日。
看到全文的周兆成发文感慨:“以个案推动立法,多年奔走终见回响。”
这份草案的核心设计,恰好精准回应了他多年来反复强调的“取证难、溯源难、追责难、救济难”四大实务痛点:
1. 明确定义,补齐新型网暴规制空白
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完整界定网络暴力,在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基础上,新增“煽动仇恨、挑动对立”“持续恐吓骚扰”等情形,覆盖人肉开盒、AI换脸抹黑、跟评骚扰等新型形态,对应了他提出的“网暴形态迭代、规则必须同步升级”的观点。
2. 压实平台责任,破解溯源取证难题
草案要求平台建立网暴监测识别机制、特征库与预警模型,对AI生成网暴信息开展溯源处置,向用户提供快捷取证功能,并对高风险用户进行显著提示。这正是他多年呼吁的“平台不能只做信息通道,要承担起防护与举证协助责任”的制度落地。
3. 畅通救济渠道,打通自诉转公诉通道
草案明确:受害人提起自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及时立案;受害人取证确有困难的,法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取证;检察机关认为应当适用公诉程序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一条款,与他2023年提交的自诉转公诉建议核心诉求高度契合,直接破解了“受害人孤军奋战、取证无力”的死局。
4. 全链条追责,打破法不责众惯性
草案确立民事、行政、刑事三级追责闭环,明确严重精神损害可主张赔偿,对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实施网暴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这正是他在刘学州案中反复强调的“网暴是群体性侵权,必须区分首恶与盲从、从重打击组织者”的裁判思路。
三、为什么是他:站在个案与立法的交汇处
周兆成的特殊性,在于他始终站在“个案实务”与“制度完善”的交汇点上。
他不是坐在书斋里空谈立法,而是带着2000条证据的重量、1247天诉讼的磨砺、甚至自身遭遇网暴的切身感受去发声。
他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都来自法庭真实遇到的困境;他呼吁的每一处完善,都对应受害人曾经跨不过去的坎。
“法律的完善,始于个案的遗憾;法治的进步,为了不让悲剧重演。”这是他在草案面世后写下的话。
五年奔走,从一声超前的呐喊到一部法律草案的雏形,周兆成用自己的坚持证明:一名普通的执业律师,也能通过一个个案、一次次建言,推动法治向前迈出一小步。
而这一小步,或许就能护住无数个正在经历风暴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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