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小伙转500元约女网友到家,中途暴力抢走金戒指!逃跑报警之后,两个人全都受到处罚
真的是一场荒唐交易,两个人双双踩进法律大坑。
新疆这起案子看完让人唏嘘。25岁男子马某,没有正式工作,身上还背着两次盗窃前科。网上联系女网友,转账500元,约对方来家里。双方心里都清楚这笔钱对应的是什么,女生如约上门,两人发生关系。
可事情很快急转直下。过程当中马某看上女子手上的金戒指,对方不肯交出来,他直接掐住对方脖子,用暴力强行把价值四千八百多的戒指抢走。
事情结束准备送女生出门,他又盯上对方手机,强行夺过来,威逼索要手机解锁密码。女生心里极度恐惧,假意说出密码,抓住机会拼命逃跑,立刻报警求助。
马某看见人跑了心里发慌,打算外出躲避,路过警务站害怕被抓,直接把手机埋进路边雪堆,躲去网吧。可警方很快就将他抓获归案。
本以为女生是抢劫案件里纯粹的受害人,可随着调查推进,真相全部浮出水面。
500元是事先谈好的对价,二人已经实际发生性交易,已经构成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哪怕女生是抢劫当中的被害者,自身的违法事实也不会消失。最后马某要承担刑事重罪,女子温某也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治安处罚。
一个刑事案件,叠加一桩治安违法,一场五百块的交易,两个人的自由都受到影响。
马某有两次盗窃前科,小偷小摸没有吸取教训,胆子越来越大,直接升级到暴力抢劫。法院审理查明,金戒指价值4833元,手机价值50元,女生身上留下颈部、手部多处轻微伤。
抢劫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抢走财物,不管金额多少,就构成刑事犯罪,量刑起点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是先后抢走戒指、手机,但是属于同一个事件、同一个概括的犯罪故意,时空连续,司法实践按一次抢劫罪定罪,不会分开算两次抢劫 。
综合他有犯罪前科、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决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很多人会有疑问:明明是被抢劫的受害者,为什么还要拘留?
这里一定要分清两件事:被暴力抢劫,人身财产遭受侵害,法律保护她,所以警方会帮她追回损失、严惩抢劫者。但是卖淫嫖娼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独立违法行为,不会因为你同时是另一桩案子的被害人,就把自己的违法一笔勾销。两件事分开评判,各算各的账。
很多人分不清网恋红包和嫖娼的边界。关键点看有没有事先约定:事前说好给钱换取发生性关系,就是卖淫嫖娼;如果是正常恋爱交往,见面之后自愿赠与红包礼物,没有提前谈好性的对价,不属于违法。
写在最后
这起案子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不要去碰卖淫嫖娼这条红线。不要觉得只是你情我愿的私下交易,一旦出事,不光会留下治安处罚记录,还很容易诱发抢劫、敲诈勒索等恶性刑事案件,人身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
抢劫更没有小钱大案的说法。不要以为抢戒指、抢手机价值不高就没事,只要动手使用暴力,直接跨入重罪行列。有前科的人还会被从重考量,一时贪念换来几年牢狱,代价太过沉重。
很多人心存侥幸网上约见陌生人,你永远不知道屏幕对面是什么人。网上结识异性见面,一定要选公共场所,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物安全。
💬互动话题
1、女生是抢劫案受害人,但因为卖淫被拘留,你觉得这样处理合理吗?
2、同一事件下先抢戒指后抢手机,算作一次抢劫,4年的刑期是重还是轻?
3、网恋奔现,怎么分清正常赠与和嫖娼的法律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