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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女子在单位和领导不和,总是被针对,她就走信访反映了这件事,某天她因为身

广西梧州,女子在单位和领导不和,总是被针对,她就走信访反映了这件事,某天她因为身体不适独自去医院看病,结果领导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打听到了她的行踪,还私下给她的主治医生打听她的病情,直到一周后复诊,她才从医生口中得知这件事,女子细思极恐,认为领导严重越界了。

作为一个普通职工,原本只是去看个医生、调理身体,全程没有跟任何人提过。

结果转头就发现,自己的看病记录、身体状况,早就被单位领导私下打听了。

这就是王丽的亲身遭遇。

很长一段时间里,王丽一直被失眠、头痛、心慌、胃疼这些问题困扰,整个人身心状态特别差,已经影响到生活了。

她之所以出现这么多身体毛病,根源不是身体本身,而是一件发生在职场上的事。

王丽是2024年正经考试入职梧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本来踏实干活、安稳度日就够了,可入职之后,她因为工作上的一些问题,和单位个别领导相处不和,还感觉自己遭到了针对性对待。

遇到不公,王丽没有忍气吞声,而是走了正规的信访渠道,如实反映工作中的问题。

本以为依法依规维权是每个人的正当权利,可没想到,这次正常的维权,却给自己招来了隐私被窥探的麻烦。

今年3月19号,王丽因为身体不舒服,就独自到医院就医,这是完全属于个人的私事,和工作毫无牵扯,她也从没有跟单位任何人提起过。

她看完病就回家了,但是她不知道,就在她就诊的这段时间,一位自称她单位领导的男士,直接拨通了她主治医生的电话。

直到3月26号她二次复诊,和医生闲聊病情恢复情况时,医生随口提起:之前你们单位领导还打电话问过你的情况呢。

这句话直接把王丽听的后背发凉。看病完全是她的私人隐私,她本人都没说,领导凭什么私自找人打探?

在她细问之下,医生表示这名领导专门询问王丽的身体状况、患病原因、病情轻重,打听得还挺细的。

医生当时也没多想,以为是单位正常关心员工,简单应付了几句。

王丽冷静下来后,和医生确认了通话细节,同时录下了完整对话,固定住证据。

而因为这件事,她开始长时间睡不好觉,浑身各种不适,身心备受煎熬。

在反复的心理折磨下,王丽不再妥协退让,在7月10号正式报警报案。

警方核实全部情况后,隔天就对此案进行了行政立案,目前案件还在办理当中。

回看这件事,感触颇多。

首先,信访维权是国家赋予每个人的合法权利,不是什么职场禁忌行为。

如果仅仅因为员工正常提意见、走正规渠道维权,就私下打探个人就医隐私,这种行为本身就触碰法律底线了。

另外,看病就医、个人病情是受法律保护的核心隐私,和工作履职没有半点关系。

不管职场有什么矛盾,都该在工作层面沟通解决,私下窥探员工隐私,本质是一种变相的施压和针对。

如果当事人没有复诊、没有发现这件事,这场隐私侵犯或许会永远被掩盖。希望警方能秉公处理!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个人病情属于很重要的私密隐私,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其他人不能想方设法去打探。

领导绕过王丽,直接联系主治医生询问病情,属于法律上说的“刺探隐私”。看病是个人私事,和工作履职不能混为一谈。

也有人会有争议,觉得领导关心员工身体算不算合理行为,关键要看有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

未经许可私下向医生打听,很容易让人产生被监视、被针对的恐慌。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新黄河 202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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