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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女子因违规驾驶,爱车被交警依法扣押,可到期后她去取车时,却发现满满一箱

湖南长沙,女子因违规驾驶,爱车被交警依法扣押,可到期后她去取车时,却发现满满一箱油被耗空,车子抖动很严重,车辆内饰也被烟头烫出个洞,原本她还以为是自己多想,可一检查,却发现发动机几乎报废。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位车主姓鲁,她的车刚买没多久,平时自己开得格外爱惜。当初因为违章被交警扣车时,她特意把油箱加满,想着取车后就能直接开回家。

扣车时长将近一个月,鲁女士办完所有手续,满心期待去停车场取车。可一拉开车门,她的心就凉了半截。

车内一股烟味扑面而来,抬头一看,车顶内饰板上赫然一个焦黑的小洞,像是被烟头烫的。再看油表,指针直接指在零的位置,满箱油居然一滴不剩。

她没多想,启动车子准备离开,可刚踩下油门,车子就开始剧烈抖动。那抖动幅度大到握不稳方向盘,发动机还发出奇怪的异响。

鲁女士当时心里犯嘀咕,难道是车子放久了出故障?可新车哪能这么娇贵,放一个月就出问题?

她不敢继续开,赶紧把车送到4S店检测。维修师傅一番检查后,说出的话让她火冒三丈。

师傅说,车子的机油已经烧干,发动机严重受损,几乎达到报废程度。要想修好,光维修费就得三万块。

更关键的是,这损坏根本不是放出来的,而是人为造成的。师傅判断,车辆有长时间原地怠速的痕迹,这才导致发动机过热受损。

鲁女士越想越不对劲,自己扣车时里程数多少记得清清楚楚。她赶紧查看车载智能系统,后台记录让真相浮出水面。

数据显示,扣押期间,车子多次在深夜被启动,每次都怠速一两个小时,但行驶里程始终为零。也就是说,有人在她车里原地发动车子,却没开出去。

拿着这份证据,鲁女士找到停车场讨说法。一开始对方还想辩解,直到她拿出智能系统记录,停车场才松了口。

原来,这一切都是夜班保安干的。因为夜间值守时气温低,几名保安没有休息的地方,就动了歪心思。

他们私自解锁鲁女士的车,发动车子开着暖风在里面取暖、抽烟。烟头不小心烫坏了内饰,长时间怠速则直接耗光了油,还毁了发动机。

事情查清后,鲁女士以为赔偿问题能顺利解决,可接下来的沟通让她更生气。

停车场说,涉事保安已经被开除,这是员工个人行为,公司不该担责。而那几名保安,说自己收入低,根本赔不起三万块维修费。

一边是停车场的推诿,一边是保安的无力赔偿,鲁女士只能自己扛下损失?换谁心里都得冒火。

其实类似的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之前长沙望城就有车主,车辆被扣期间遭遇洪水泡水,几个部门互相推诿,赔偿迟迟没着落。

还有的车主遇到过拖车时车辆被刮擦,或者车内物品丢失的情况。大家默认车辆被扣后会被妥善保管,可现实往往让人失望。

回到鲁女士的事上,很多人会觉得,保安犯错该自己担责。但从法律角度看,事情没这么简单。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扣押的财物,委托第三方保管的,第三方不得损毁或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要先行赔付。

而《民法典》也说得很清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简单说,停车场承接了暂扣车辆的保管业务,就有妥善看管的义务。保安在岗期间私自用车,是停车场管理漏洞导致的,不能一句“开除员工”就免责。

保安收入低不是逃避赔偿的理由,停车场更不能把责任推给员工。鲁女士的损失,理应由停车场先全额赔偿。

至于停车场和保安之间的追责,那是他们内部的事,跟鲁女士没关系。

从鲁女士的遭遇里,我发现最让人不舒服的不是车辆损坏,而是停车场的态度。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想承担责任,把车主的权益当儿戏。

扣车是车主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付出的代价,但这不代表车主的财产就能被随意损害。依法执法的前提,是也得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件事也给所有车主提了个醒,车辆被暂扣时,一定要做好证据留存。

现场核对扣押清单,记录油量和车身现状,有条件的话拍照、录像留证。车载定位、智能系统数据这些,也一定要保留好,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

取车时当场仔细查验,发现任何异常,第一时间和工作人员确认并拍照,别直接开车离开。一旦协商赔偿不成,就找交管部门反馈,或者走法律途径。

其实停车场要避免这类问题,也不是没辙。完善门禁和解锁制度,加强员工管理和巡查,不让工作人员有机会私自使用暂扣车辆。

既然收了行政机关的保管费,就该尽到保管义务。别让车主配合执法的同时,还得担心自己的车被糟蹋。

鲁女士的维权之路可能还会有波折,但她的坚持是对的。这不仅是为了自己的三万块维修费,也是在提醒所有相关机构,保管责任不容松懈。

希望鲁女士能早日拿到赔偿,也希望这件事能给各地的车辆保管机构敲响警钟。别再让“扣车”变成“毁车”,让车主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