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上午8点,南宁铁路公安东站派出所接到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紧急举报线索:一名吴姓旅客准备携带上千只活体穹宇萤(萤火虫的一种),搭乘当日G1506次高铁从南宁前往柳州私自交易。志愿者察觉违规转运风险,立即报警求助,请求警方及时拦截查处。
接警后,南宁东站派出所迅速启动核查处置预案,快速部署现场警力,在站内候车区域精准锁定涉事男子并当场控制。警方第一时间联动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广西公安厅直属森林公安到场,开展多部门联合核查取证工作。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两个扎有透气小孔的大号塑料瓶,里面存放活体穹宇萤超千只。据权威资料显示,穹宇萤已列入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受《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私自捕捉、跨城运输及私下交易均属于违法行为。
经民警询问核实,这批穹宇萤是男子私自野外捕捉所得,其计划通过高铁转运至柳州,交付给收购人员赚取差价。林业工作人员科普,穹宇萤对生存环境要求极高,野外生存周期短暂,密闭容器长途转运极易造成个体失活、存活概率大幅下降,肆意捕捉贩卖会严重破坏林间生态链条与自然平衡。
目前该案已处置完毕,执法部门依法查扣全部涉案穹宇萤,后续将由专业人员选址野外科学放生,最大限度保障萤虫存活、恢复自然生态。涉事男子因非法运输、交易“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为自己的违规牟利行为付出法律代价。
铁路公安借此案例发布普法提醒,未经合规审批手续,严禁携带任何野生保护动物进站乘车。广大市民若发现非法捕捉、贩卖、转运野生动物的行为,可积极向公安或林业部门举报,共同守护生态资源。
信息来源:南国早报、南宁铁路公安官方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