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江苏盐城,高三学生张俊豪骑车上学途中,被36岁邻居王某桂驾车从身后以近100公里时速恶意撞飞数十米。两家因宅基地、鸡鸭粪便堆放等琐事积怨多年,王某桂曾扬言报复。而张俊豪被撞成重伤后,历经14个月脑死亡状态后,于2025年7月29日不幸离世,这一天,恰好是他20岁的生日,也是他本该走进高考考场的日子。一审王某桂被判死刑,他不服上诉。然而二审,2026年7月29日,张俊豪的祭日当天,家属收到终审判决!
事发江苏盐城响水县,逝者张俊豪,遇害时年仅18岁,是响水中学的高三在读学生。
正值人生关键冲刺阶段的他,一直踏实上进,潜心备战高考。
熟悉张俊豪的师生、邻居都清楚,这个少年性格沉稳内敛,平日专注学业,极少外出玩乐,与人相处谦和有礼,从未和任何人结下过节。
他早早定下目标,渴望通过高考圆梦军校,凭借努力改写自己的人生。
日复一日的刷题、复习,只为奔赴属于自己的光明未来。
谁也不曾料到,一场无妄之灾,会骤然击碎他的所有梦想。
制造这场悲剧的凶手王春桂,时年36岁,与张俊豪家是多年老邻居。
两家唯一的矛盾,仅仅是日常邻里间的养殖异味纠纷。
这类乡村、城区邻里间的琐碎摩擦本是常事,双方短暂争执过后,早已互不纠缠、归于平静。
周边邻里也无人觉得此事会留下隐患。
可谁能想到,旁人眼中不值一提的小事,却被王春桂长久郁结于心。
他始终心存芥蒂,日积月累之下,狭隘的怨念彻底吞噬了理智,暗中萌生了报复伤人的极端想法。
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正是学生返校备考的高峰期,街道行人、车辆往来有序。
张俊豪像往常一样,独自骑行电动车前往学校。
他全程遵守交通规则,平稳骑行,毫无防备。
彼时驾车出行的王春桂偶遇张俊豪,积压已久的怨恨瞬间爆发,当即决定伺机报复。
监控录像完整还原了这场蓄意行凶的全过程,每一处细节都足以印证凶手的主观恶意。
王春桂并未正常行驶通过,而是刻意调转车头,紧紧尾随骑行的张俊豪。
在尾随跟踪的过程中,王春桂多次调整车道、持续猛踩油门提速,将车辆速度提升至95公里每小时,远超该路段的安全行驶限速。
在道路开阔、无突发险情、无需紧急避让的前提下,他径直驾车从后方猛烈撞击张俊豪的电动车。猛烈的冲击力将少年连人带车撞飞数十米,场面触目惊心。
突如其来的重创,让张俊豪当场失去意识,身体遭受严重颅脑及多脏器损伤。
事发后,家人第一时间将他送往医院抢救,倾尽所有积蓄救治孩子。
整整14个月的漫长救治,上百万的医疗开销,依旧没能挽回这个年轻的生命。
这名本该站上高考考场的少年,最终不幸离世。
岂料,面对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王春桂毫无愧疚与悔意。
案发后,他极力规避自身罪责,试图将蓄意撞人的恶性刑事案件,伪装成普通交通意外。
为了争取轻判,王春桂还以精神状态异常为由辩解。
但司法机关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最终明确其作案时精神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任何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
证据确凿之下,2024年6月13日,王春桂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2025年11月3日,公诉机关正式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故意杀人的重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交了监控视频、司法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现场勘查记录等完整证据链,充分证实王春桂作案动机蓄意、作案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大。
2026年1月5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王春桂因邻里琐事故意报复,驾车高速撞击无辜未成年人,致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突破道德与法律底线,最终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令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可一审死刑的判决,依旧没能让王春桂认罪伏法。
他对判决结果极度不服,随即提起上诉,妄图推翻原判、逃避极刑惩处。
然而,法理不容恶行,正义终会落地。
2026年7月29日,该案迎来终审结果,恰逢受害者张俊豪离世百日,这份判决告慰了逝去的少年。
二审法院全面复核案件全部材料、审理流程及量刑依据后,确认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晰、证据真实有效、量刑公正合理,最终依法驳回王春桂的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目前案件已进入最高法死刑复核阶段。
一桩细碎邻里矛盾,演变成一场家破人亡的悲剧,令人无比唏嘘。
一时的心胸狭隘,不仅摧毁了一位少年的大好前程,也让行凶者彻底葬送了自己的人生,给两个家庭带来永久的伤痛。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看看新闻2026年7月30日《高三学生被邻居恶意撞亡案 终审判决维持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