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已婚男勾搭现役军人妻子,还在军人家中幽会!男子获刑一年,网友质问:女方为啥没事?
看完这个案子很多人心里堵得慌。
湖南长沙,李某某早就和王某某发展成为情人。后来王某某嫁给现役军人张某,因为丈夫服役长期两地分居,她又回头和旧情人李某某纠缠在一起。
酒店、男方出租屋,甚至直接住进军人购买的房子里面发生关系。直到2025年,军人丈夫回家发现异常当即报警。
最终第三者李某某,因破坏军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一出,评论区直接炸锅,大家都在问:明明是两个人的错,怎么只有男人坐牢?
很多人不理解,明明女方是婚内出轨,行为同样恶劣,为何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这里就要说清楚刑法的规定,破坏军婚罪打击的是婚姻之外的第三者,也就是明知对方配偶是现役军人,仍然与之同居的外人。这个罪名的犯罪主体,并不包含军嫂本人。
所以李某某明知对方是军属还长期交往,符合破坏军婚罪,判刑于法有据。但现有法条之下,王某某不能适用这个罪名。
只有二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会触发重婚罪,双方都要追责。而本案仅仅是地下情人关系,没有对外宣称夫妻,重婚也不成立。
但这不代表女方不用付出代价。离婚的时候属于重大婚姻过错,军人丈夫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民事层面的责任跑不掉。
情理上大家觉得不公平完全可以理解。军人戍守边疆保家卫国,常年与家人分离,法律专门设置破坏军婚罪守护后方。可现实出现“第三者坐牢,配偶刑事免责”的局面,难免让人唏嘘。
法律有它现行的框架,情绪不能代替法条。可不少网友呼吁,是不是应该完善立法,对军婚当中出轨的配偶也作出刑事约束。
军人守护万家安宁,自己的婚姻却遭受背叛,心理伤害远不是金钱赔偿能够抹平。
💬互动话题
1、第三者判一年,你觉得量刑轻重?
2、女方出轨却不用坐牢,情理和法律出现冲突,你认为该不该修改法条?
3、除了事后追责,对于军人异地婚姻,你觉得还能怎样加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