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上海,女子结婚21年,得了肺癌大病痊愈后,她跟丈夫提出想要二胎,但是丈夫表现的很

上海,女子结婚21年,得了肺癌大病痊愈后,她跟丈夫提出想要二胎,但是丈夫表现的很抗拒,也始终不正面跟她聊这个事,女子觉得奇怪,结果后面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了人,还和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培育了个冷冻胚胎,女子气得要求医院销毁胚胎,遭到拒绝后,她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道歉,然而就在开庭前夕,丈夫先一步起诉了离婚。

朱女士和丈夫相伴21年,育有一女,今年刚满18岁,顺利考完高考。

朱女士之前得过肺癌,做完手术慢慢调养好了。

2025年,她主动跟丈夫商量,想再生一个孩子,自己也去做了检查,身体条件允许备孕。

但她发现,丈夫对这个提议特别抗拒,总是想方设法回避这件事,始终不愿意正面聊聊二胎的打算。

朱女士心里还挺纳闷的,她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不肯要二胎。

直到2025年11月,她偶然发现,原来丈夫瞒着她,和外面的第三者一起,伪造结婚证去医院做试管婴儿,已经培育好了冷冻胚胎,只是还没移植。

丈夫不是不想要孩子,而是不想和她再要孩子。

得知真相后,朱女士气得第一时间找到医院,希望能够销毁胚胎,医院没有同意。她又向卫健委求助,对方告诉她,这种矛盾只能打官司解决。

警方后续调查确认,丈夫和第三者伪造证件,两个人都被拘留了5天。

走投无路的朱女士,把丈夫、第三者还有涉事医院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第三者公开道歉。

就在这场官司一审开庭之前,朱女士突然收到法院传票,丈夫抢先一步起诉离婚,离婚案子不久之后就要开庭。

目前这枚胚胎依旧保存在医院,庭审结束没有当场宣判。

这件事我觉得最有争议的就是冷冻胚胎能不能销毁。

有人站在朱女士这边,认为一旦这个孩子顺利降生,她和女儿往后的生活都会持续受到打扰。

但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胚胎意味着潜在的生命,原配单方面要求销毁,伦理上很难说得通,法院判决需要十分谨慎。

还有一点让人唏嘘,等到女儿高考结束,男方立刻提起离婚,时间点难免引人猜测。

当然客观来讲,每个人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可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很难不让人觉得充满博弈的意味。

回看整件事也能感受到,朱女士大病过后还想着通过二胎稳固家庭,丈夫表面拒绝,私下却和别人计划生孩子,让她被蒙在鼓里很长时间。

毋庸置疑,伪造证件做试管、婚内出轨,男方明显做错了,法律层面能够追究他的责任。

但棘手的地方在于,法律可以判定赔偿、处罚违法行为,像胚胎处置这类牵扯伦理的难题,很难给出一个让所有人满意的答案。

21年的婚姻落得这般局面,实在让人感慨。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这名丈夫还在婚姻存续期间,和第三者伪造证件培育胚胎,已经违背忠实义务,属于重大过错,朱女士起诉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有法律支撑。

但大家要分清一件事,这条法律保护原配的婚姻权益,却没有赋予原配直接销毁婚外胚胎的权利。

胚胎带有生命潜能,处置权主要归精卵提供者。朱女士可以追责丈夫、追回花销、争取离婚补偿。

能不能销毁胚胎,需要法院综合伦理、多方权益去做一个谨慎的判定,没有简单的标准答案。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九派快讯 2026-7-30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